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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分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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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设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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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能 |
林木采伐许可
(一)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1、浆纸林(桉树、木麻黄、相思树)育林基金桉木材价值5%收取
2、其它原木育林基金桉木材价值20%收取
(三)申报材料:
1、海南省林木采伐申请书一份(其中摘明地点、面积、材种及更新措施)
2、林木权属证明
3、申请单位、个人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审批环节
窗口工作人员―县林业局股长―县林业局分管局长―县林业局局长
省内木材运输证核发
(一)、办结时限:半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免费
(三)、申报材料:
1、林木采伐证或者其它合法来源证明
2、检疫证明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文件
(四)审批环节
窗口工作人员办理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
(一)办结时限:12个月
(二)收费标准:每审定一个品种收费1500元
(三)申报材料
1、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表;
2、林木品种选育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过程、区域试验规模与结果、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品种特性、繁殖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缺陷、主要用途、抗性、适宜种植范围等,同时提出拟定的品种名称(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应当对品质、特殊使用价值做出详细说明);
3、林木品种特征(叶、茎、根、花、果实、种子、整株植物、试验林分)的图像资料或者图谱。
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应当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已通过省级审定又申请国家级审定的,还应当附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证书复印件。
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应当附代理机构与委托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
(四)审批环节
窗口工作人员―县林业局股长―县林业局分管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审定委员会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