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交通运输局基本信息 | |||||||
基本信息 | 局长: | ||||||
副局长: | |||||||
副局长: | |||||||
联系电话: | |||||||
传真号码: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地址: | |||||||
领导分工 | 领导人 | 职责分工 | 分管部门 | 联系电话 | |||
王盛松 | 主持全面工作 | 13907672540 | |||||
吴原 | 组织、党建、工会、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安全管理股 | 13976537338 | |||||
陈建洲 | 纪检、监察、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地方公路管理站工作 | 13907674878 | |||||
符山 | 协调全县国防交通战备工作,拟定交通战备规划和保障方案 | 13976759686 | |||||
许绩晓 | 分管人事、宣传、办公室工作 | 13976134123 | |||||
符义 | 分管社会综合治理、信访、财务计划股工作 | 18876756168 | |||||
吴帆 | 分行政执法、交通管理总站、港航计划股工作 | 13976752333 | |||||
机构设置 | 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机构职能 | 办公电话 | |||
办公室 | 负责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党务、老干部服务等管理工作。 | 28284320 | |||||
建设与财务规划室 | 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乡道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乡道以下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负责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的融资、调度;负责交通运输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国家及省、县财政下拨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 | 28284320 | |||||
运输与物流管理室 | 负责参与拟定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计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工作;实施运力宏观调控,监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定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工作,拟定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负责绿色通道管理工作;监督全县港口管理工作。 | 28284320 | |||||
安全管理室 | 负责监督指导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协调县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通报重大交通安全情况。 | 28284320 | |||||
政策法规室 | 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性工作;负责交通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有关诉讼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 | 28284320 | |||||
办事流程 | 办理业务(一): | 受理全县县道、乡道、村道的损坏公路报告和超限运输车辆的举报 | |||||
所需时限: | 3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县道、乡道、村道的损坏公路报告和超限运输车辆的举报有关材料 | ||||||
办理流程: | 受理、特殊环节、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二):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 | ||||||
所需时限: | 5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申请书及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用的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教练场地的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并经现场核实;提供健全组织机构材料;健全的管理制度;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名册、资格证明及复印件;提供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名册、资格证明及复印件;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需提供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并经现场核实;提供教学设施、设备清单,并经现场核实;承诺书、委托书各1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
办理流程: | 受理、特殊环节、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三):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省际、市际、县际) | ||||||
所需时限: | 5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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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特殊环节、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四): |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
所需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企业工商执照、企业机构代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作经营该线路可行性报告、进站(场)协议或方案、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 ||||||
办理流程: | 受理、特殊环节、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五): | 超限运输许可 | ||||||
所需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超限车辆许可申请表;行驶方案;承运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承运人授权委托书);货物证明、车货总体轮图或照片;车货总重量、长度、宽度、高度等外廓尺寸和总体轮廓图有关资料以及装载情况;需要采取防护或加固或改造的,提供技术方案及经费补偿意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制发的《三超通行证》及同意超载行驶的书面意见 | ||||||
办理流程: | 受理、特殊环节、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六):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普通货运、道路大型物件 运输、道路货物专用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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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一份);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原件核验,复印件一份);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原件一份);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和半挂牵引车还需要提供接入公共平台的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一份;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 | ||||||
办理流程: | 受理、特殊环节、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七): | 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
所需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原件一份);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 | ||||||
办理流程: | 受理、特殊环节、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八): | 市县港口经营许可 | ||||||
所需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 ;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使用港作船舶的,港作船舶的船舶证书 | ||||||
办理流程: | 受理、特殊环节、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九): | 损坏公路赔补偿许可 | ||||||
所需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申请书、申请函、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施工组织方案;平面图纸;交通疏导方案、安全技术评估报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 ||||||
办理流程: | 受理、特殊环节、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十): | 经营性渡船水路运输许可 | ||||||
所需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企业申请筹建的文字报告;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筹建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公司章程,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和责任制度;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资历、学历、培训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提供意向协议)及其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申请企业、主要股东资历,银行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其他能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文件;经营客运的,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需的服务设施证明文件;经营客运等特殊运输,应具有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航务管理机构对申请事项的可行性提出书面评估报告 | ||||||
办理流程: | 受理、特殊环节、审批、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