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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水务局

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10-08-03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临高县水务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局长: 郑  争
副局长: 符  喜
副局长:
副局长:


联系电话: 28284271
传真号码: 28281271
电子邮箱: lgswjb@163.com
单位地址:
领导分工 领导人 职责分工 分管部门 联系电话
郑  争 主持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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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  喜 分管办公室、水资源与城乡水务室,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水资源与城乡水务室,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28284271












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 负责人 机构职能 办公电话
办公室 辛启家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行政审批等工作。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督促检查水务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落实局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28284271
规划建设与河湖管理室 李奕贤   推进海岛型水网建设等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水务建设投资计划及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统计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落实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组织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办水务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按权限负责水库、水闸、堤防及江河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库运行相关规程、预案、方案,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河口管理与保护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和城乡供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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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与城乡水务室 钟晓华 负责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水量分配工作。组织编制县级水资源保护相关规划。参与水资源保护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县级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组织编制城乡供节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排水防涝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城乡供节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市政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指导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参与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参与城乡供水和污水处理价格核定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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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保与农村水利水电室 陈  新 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新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审核工作。
组织开展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办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镇(农场)水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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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办理业务(一): 取水许可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审批机关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4、属于备案项目(除重大项目和限制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取水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二): 大坝运行方式变更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大坝现状资料
3、大坝坝址的水文、地质资料
4、大坝运行方式变更后产生的影响及经济效益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三): 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图纸以及防御洪水的标准与防范措施
5、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四): 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3、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
4、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五): 改变水利工程设施用途(含堤顶坝顶兼作公路)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水务部门对计划兼作公路的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鉴定结论
3、计划用做公路的水利工程设施的名称、范围
4、过车限速、限重及其他相关说明
5、防汛抢险措施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六): 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及从事影响安全活动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一式二份)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意见
3、工程建设设计报告(方案)
4、涉及河道防洪的建设项目,附防洪评价报告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七):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验收申请书(一式二份)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4、《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报告》;(五)《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六)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八): 小(1)型以下水库项目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项目法人批复文件;
2、项目法人组织结构;
3、承建单位相关证书、招投标文件等;
4、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施工图及预算、图纸;
5、水土保持方案;
6、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7、工程可行性报告。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九): 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审查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3、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
4、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十):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申请;
2、具有乙级以上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工程咨询机构评估或专家评审意见(原件1份);
4、报告编制单位的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合同书;
5、建设项目取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十一): 水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由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防洪规划同意申请报告。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十二): 小型以下水闸项目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项目法人批复文件;
2、项目法人组织结构;
3、承建单位相关证书、招投标文件等;
4、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施工图及预算、图纸;
5、水土保持方案;
6、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7、工程可行性报告。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十三): 海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项目法人批复文件;
2、项目法人组织结构;
3、承建单位相关证书、招投标文件等;
4、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施工图及预算、图纸;
5、水土保持方案;
6、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7、工程可行性报告。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十四): 江河治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项目法人批复文件;
2、项目法人组织结构;
3、承建单位相关证书、招投标文件等;
4、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施工图及预算、图纸;
5、水土保持方案;
6、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7、工程可行性报告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十五): 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项目可研性报告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十六): 河道采砂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采砂许可申请表;
2、开采河段现状情况及地形图;
3、第三者承诺书;
4、采砂对河道的影响分析。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一般河道的砂石料按料场当地销售价格的10%计收,有堤防任务的河道按料场当地销售价格的20%计收;收取工本费每证6元。
收费依据: 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与收费办法 琼价费〔1992〕297号
办理业务(十七): 农村小水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地质报告、设计报告、概算书和图纸、项目可研审批意见)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十八): 水工程维修、报废和降级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十九):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项目所在灌区的基本情况、工程现状的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的的用途、水量、目的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对灌区农业用水、生活用水的影响以及对社会经济和工程效益影响的综合分析
5、补偿方案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二十):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评价报告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报文件(一式二份)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3、有关设计文件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二十一): 农村饮水安全审查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工程实施方案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二十二):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4、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承办股室审核材料;(8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
4、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5、办结并通告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文件;(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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