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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临高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0-08-03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党组书记(副局长):符克
局长(党组副书记):王良器




联系电话:28284491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13368979755@163.com
单位地址:临高县临城镇文明西路临地大厦
领导分工领导人职责分工分管部门联系电话

(由于还未正式任免副局长等


,暂时还未分工。)













机构设置机构名称负责人机构职能办公电话
行政审批办公室还未确定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室


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室


国土空间规划室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室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室


矿产资源管理室


海洋经济发展室


海域海岛管理室


督察室


办事流程办理业务(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所需时限:20个工作日(注:期限计算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至上报县政府审批之日止;期间咨询、论证、评审时间、公示、补充完善材料时间等不计算在内)
所需材料:1、用地申请书;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平面设计图;5、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6、经受理审查后需补正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中的复印须提供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印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发放划拨决定书。
   
   
办理业务(二):临时用地许可
所需时限: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1.用地单位的临时用地申请书;2.临时用地合同或用地补偿协议;3.项目批准文件或立项备案表;4.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意见;5.项目用地规划图和现状图;6.项目用地勘测界定图纸质件及电子版;7.复垦保证书或承诺书;8.土地所权属证明材料;9.用地单位营业执照;10.用地单位和集体土地单位法人身份证明;11.采矿临时用地的,须提交年检过的采矿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2.使用林地的,提供林业局审查同意的文件及附图(原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业务(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所需时限:1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书(原件一份);2."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一份、电子文档一份)";3."最新年度变更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1万比例尺,原件各一份)";4."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纸质件和电子版(原件一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电子版红线图需西安80坐标)";5.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需提供补充耕地承诺函(原件一份);6."建设项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原件一份)"。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业务(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所需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1、建设单位选址申请函;2、法人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原件核对);3、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明确代    理权限)4、市县政府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准文件;5、选址用地红线图及电子版(大地2000坐标); 6、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业务(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核发
所需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核对);4、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条件或相关批准文件,或与国土部门签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县政府或发改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原件1份);6、用地红线图及CAD电子版(大地2000坐标)7、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他政府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业务(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所需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等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产权证);3、申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要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发改部门的立项或备案、其他批准文件;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建筑方案、立面效果图、平面布局等)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业务(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所需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申报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户籍证明;3.集体宅基地使用  证书等合法的用地权属证明,或村民小组同意建房用地意见书;4.申报人所在村委会同意建房的书面意见和公示材料;5.符合规划要求的设计方案图纸(附建筑立面风貌图等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业务(八):采矿权变更
所需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1.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书;2.原采矿许可证;3.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更矿区红线图;5.变更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报告、储量备案证明;6.经受理审查后需补正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业务(九):采矿权许可
所需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1.采矿权许可登记申请书及《采矿权申请登记表》;2.申请人资质条件(与采矿规模相配套的资金、设备及技术人员)的证明文件;3.经批准的矿产储量(勘查)报告及审查批复文件;4.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代码;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协议及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开户证明;6.安全部门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意见;7.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8.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土地复垦方案;9.经受理审查后需补正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业务(十):采矿权延续
所需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1.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书;2.采矿许可证;3.依法缴纳有关规定费用的证明材料;4.完成土地复垦、环境保护恢复治理证明材料;5.经受理审查后需补正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业务(十一):采矿权注销
所需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1.采矿权注销登记申请书;2.采矿许可证;3.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及批复文件;4.依法缴纳有关规定费用的证明材料;5.完成土地复垦、环境保护恢复治理证明材料;6.经受理审查后需补正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业务(十二):海域使用权审核(围海27公顷以下用海、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200公顷以下用海)
所需时限:3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海域使用申请报告;2.海域使用申请书;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批准-出让
办理业务(十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核准
所需时限:3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
办理流程:受理-组织专家评审-做出核准意见
办理业务(十四):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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