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 位 概 况 | 党组书记、局长 | 符代桑 | ||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罗国彪 |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王岳东 |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逄 超 | |||
联系电话 | 28287758 |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
电子邮件 | Lingaozhujian7758@163.com | |||
办公地址 | 临高县委大院3号楼5楼 | |||
领 导 分 工 | 职务 | 姓名 | 分管工作 | 联系电话 |
局 长 | 符代桑 | 主管局全面工作,兼管人防办及施工管理室 | 28287758 | |
副局长 | 罗国彪 | 分管房产管理室,主要负责县住房与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 28287758 | |
副局长 | 王岳东 | 分管办公室、城乡和村镇建设室、政策法规室 | 28287758 | |
机 构 设 置 | 股 室 | 负责人 | 负责工作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陈定基 | 负责办公室和局务后勤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档案管理、文件起草打印转发、党务、人事及相关报表;负责领导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 | 28287758 | |
房产管理室 | 邓平正 | 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实施;贯彻落实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 28287758 | |
城乡和村镇建设室 | 李业总 | 负责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的管理;拟订全县乡村和城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村镇道路、照明、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指导传统村落工作;拟订全县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 28287758 | |
施工管理室 | 逄超 | 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 | 28287758 | |
政策法规室 | 林茂庄 | 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的政策建议;接受有关政策法规;实行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 | 28287758 | |
人民防空工作室 | 王海星 | 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警报的建设与管理,按要求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制订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 28287758 | |
机 构 职 能 |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 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章制度和 发展规划,研究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研究提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规章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城乡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 (四)拟定本县廉租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参与全县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指导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建设;指导城镇燃气、市政设施、 雕塑、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指导城镇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市监察。 (七)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参与制 定风情小镇及美丽乡村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县内重点镇的建设。 (八)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工程招投标;参与县内大中型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建设企业与县外、省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贯彻执行省制定的工程建设各类地方标准定额,指导监督国家和本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的贯彻实施。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工程监督以及工程和安全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的抗震设防;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一)拟定全县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三)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五)承担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建设行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 (十七)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检查指导各镇(农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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