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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南宝镇

来源:临高县南宝镇 发布日期:2023-08-15 16:32 责任编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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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高县南宝镇人民政府基本信息

职务

姓名

镇党委书记

吴川平

镇人大主席

林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宇超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工会主席

李波

挂职镇党委副书记

丛德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敏

联系电话:

0898-28422057

办公时间:

工作日 08:3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nanbaozhen@126.com
单位地址:南宝镇

                                               领导分工

领导人

职责分工

分管部门

办公室电话

吴川平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0898-28422057

林胜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教育、住房建设、厕所革命(厕所改造)、民政、残联等工作,包点武郎村。

人大办、危改办、民政站


王宇超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方面工作。



李波

负责乡村振兴、政法、禁毒、信访维稳、自然资源与规划、政协、工会、信用建设等工作,包点古道村。


乡村振兴站、综治办、资规所、信访办、工会、司法所、禁毒办


丛德生

负责驻村工作队、地方史志、信息产业等工作,包点南宝村。



王敏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畜牧、水利、统计调查、美丽乡村、供销合作、税务、气象、营商

环境、厕所革命(粪污清掏)、物价、“菜篮子”等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包点博廉村。

农业服务中心、畜牧中心、统计办、水务站等职能部门



                                               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办公室电话

党政综合办公室

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开展办文办会、综合协调、信息调研、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

,为镇党委、政府决策和决策的落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0898-28422057

党建办公室

(一)基层党建设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负责统战工作,加强同党外人士联系,促进队伍建设,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和非公经济组织的服务协调工作。

(四)承办县委组织部(县老干部局、机关工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台办)、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0898-28422057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一)负责本镇文化、电视、体育、文物、广播宣传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二)负责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文化市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镇文化市场进行管理。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开展养老保费征缴、养老待遇审核报送工作、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费征缴、人员信息数据录入、报销核查、年度验证、统计报表相关工作;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协助开展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服务;负责管理城乡居保人员参保登记档案;创建本辖区内离退休人员服务平台,组织本辖区内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协助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统计、用工信息采集报送及人才开发服务工作;协助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组织本辖区内各种就业培训、劳务派遣、劳务输出以及就业援助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四)协助开展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救灾救济、双拥优抚、评残助残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殡葬宣传和建设工作;协助开展老龄工作;协助开展弃婴收养有关证明材料的核查工作;负责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协助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敬老院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孤儿核查申报工作。

(五)负责本镇墟环境卫生、路灯相关市政事务服务工作。

(六)协助镇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辖区内开展城市监察工作。

(七)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0898-28422057

农业服务中心

  1. 负责落实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

  2. 负责农业、畜牧、农机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3. 承担涉农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美丽乡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4. 贯彻落实人居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辖区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0898-28422057

办事流程

办理业务(一):


所需时限: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业务(二):


所需时限: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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