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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8660178X/2024-00008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临高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名  称: 临高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 专项整治的通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临高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

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深刻吸取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非法生产窝点1·20爆炸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非法违法小化工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实际,制定了《临高县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组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对象:

1. 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2. 超营业范围、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非化工企业。

3. 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

4. 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

5. 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场所和个人。

6. 利用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场所和个人。

二、凡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发现的任何非法违法“小化工”生产经营行为,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对无照无证、证照不全或以挂靠、租赁、“厂中厂”等方式从事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并同步追究违法出租场所、设备的企业或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三、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依照《临高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最低奖励3000元,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举报人可以通过临高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专线电话(0898-28277693)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政府热线12345举报,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书信等方式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临高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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