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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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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单位办公用品的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行为,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1、本制度所涉及的办公用品包括:①办公室家具:如桌椅、文件柜等;② 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具: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③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如笔、打印纸、墨盒、证件、表格等;④其它。
2、采购程序:购买办公室用品事前应填写审批表,一次性购买价格在1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各股室申请,办公室批准购买;一次性购买价格在100元以上300元以内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一次性购买价格在300元以上的经局主要领导审批以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如需由县政府采购则务报县政府采购办。
3、需添置办公用品专用设备,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如空调、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必须履行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后方能购买。
4、一般性采购和不需在政府采购办完成的采购,由局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发放。急用现买零散性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采购。
5、采购人员须尽职尽责,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所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等情况,力求货比三家,不得固定于某一商家,力保购得质优价廉商品。
6、不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的采购程序:需用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审批→办公室采购、发放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使用
1、各股室到办公室领取办公用品要登记清楚再领取。
2、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已有,挪作私用。
3、要爱护办公设备和相关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废置。要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延长物品使用年限。
4、文件材料的印制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印制前要认真做好校对、检查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5、高档耐用办公用品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由原采购人员负责联系退换、维修事宜;因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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