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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bj001/2020-00043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临高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名  称: 临高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临高县博厚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公示
文  号: 临高县生态环境局 主 题 词:

临高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临高县博厚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公示

 

我局于2020年10月20日受理了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提交的临高县博厚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在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前,向社会公示。

一、建设地点:博厚镇镇区西南方向600米

二、建设单位: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

三、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临高县博厚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为新建排污口,位博厚镇六包水库西侧600米处农田灌排渠,具体坐标为东经:109°4336″,北纬:19°5238″。入河排污口类型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式排放,入河方式为DN200排水管暗管排放近期(2021年)年排放污水总量为32.85m3远期(2030年)年排放污水总量为127.75m3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近期,拟建排污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COD)16.43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28吨/年,氨氮(NH3-N)1.64吨/年,总磷(TP)0.16吨/年,总氨(TN)4.93吨/年;远期,拟建排污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COD)63.88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2.78吨/年,氨氮(NH3-N)6.39吨/年,总磷(TP)0.64吨/年,总氨(TN)19.16吨/年.

根据水利部第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设置入河排污口时应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按照这一要求,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并在县生态环境局的组织下通过了专家论证,为审批入河排污口以及建设单位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

四、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28285232

电子信箱:E-mail: hnlghbj@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临高县委大院县生态环境局,邮编:571800

 

 

临高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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