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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017/2021-00007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临高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2020—2021学年度寒假提前放假的通知
文  号: 临教办〔2021〕1号 主 题 词: 幼儿园;学生;教育局;家长;师生;学校;学校安全事故;疫情防控形势;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2020—2021学年度寒假提前放假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中小学教学计划执行情况,2020—2021学年度寒假时间将提前至2021115日(周五)开始放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安排为114-15日,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15日后不得安排学生以任何理由返校。请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二、各学校、幼儿园在放假期间,必须要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校门管理,对校门实行常态化封闭管理,严把校门关,实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严禁一切与学校教学活动、卫生防疫等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四、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倡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非特殊必要情况,不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活动,个人家庭聚集控制在10人以下。引导师生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寒假期间安全防范意识。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我县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着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以及治安安全方面的教育。要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对学生的监管,主要通过短信、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让家长全面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看护责任,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因学生私自外出游玩发生安全事故。




                       临高县教育局

                                                      202117

(此件主动公开)







临高县教育局办公室202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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