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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017/2021-00018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临高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临高县2021年春季 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临教办〔2021〕10号 主 题 词: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临高县2021年春季

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确保我县2021年各学校新学年开学顺利有序,依据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临高县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高县教育局

                             2021220

(此件主动公开)


临高县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

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的安全、顺利、有序,根据省教育厅(琼教督〔20212号)文件精神,依据我县教育实际,我局及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开学督导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指导,成立临高县2021年春季学校开学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族光

副组长:谢金才、王锦盛、李淑芳、许锦刚、钟鸿杰

成 员: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局办公室、计财室、基础教育室、教育督导室、人事管理室、高招办、勤工办、职业与成人教育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室、局党委办公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督导室,协调安排开学检查工作,汇总有关材料上报,印发检查通报等。

二、时间和范围

2021222日至35日,全县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三、督导检查内容

本次开学督导检查聚焦学校疫情防控、安全风险排查和开学常规工作三项重点内容进行。

依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教体〔202112号)(详见附件1《临高县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主要内容一览表》)。

四、督导检查方式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通过学校自查、县核查的方式,全面检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二)县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组织督导检查组全面核查本地区所辖学校开学工作落实情况。

(三)县教育局组织5个督导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1.第一组组长:谢金才

成员:局办公室、计财室、勤工办人员;督导单位:临高二中、临城中心学校、临城四小、临高思源实验学校、临高第二思源实验学校、城南幼儿园、马袅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博厚中学、博厚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                   龙波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皇桐中学、皇桐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

2.第二组组长:王锦盛

成员:高招办、职业与成人教育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室人员;督导单位:职业学校、临高三中、临高三小、江南中心幼儿园、加来中学、加来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美台中学、美台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和舍中学、和舍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

3.第三组组长:李淑芳

成员:教育督导室、人事管理室、局党委办公室人员;督导单位:实验小学、博文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滨江幼儿园、城东幼儿园、新盈中学、新盈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调楼中学、调楼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美良中学、美良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

4.第四组组长:许锦刚

成员:基础教育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人员;督导单位:临高中学、东英中学、机关幼儿园、东英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美夏小学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南宝中学、南宝中心学校及其辖学校幼儿园、波莲中学、波莲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

5.第五组组长:钟鸿杰

成员: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人员;督导单位:实验中学、澜江学校、临高一小、澜江幼儿园、文澜江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东江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红华中学、红华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多文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幼儿园。

教育局检查组成员排名第一位的股室为牵头股室。牵头股室要拟定本组具体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的行程对接和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本组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和附件2)。

(四)实地督导过程中,督导检查组应按《临高县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主要内容一览表》(附件2)内容记录每所受检学校的开学工作情况。实地督导结束后,督导检查组简要向督导(学校幼儿园)反馈督导检查意见。对在开展检查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幼儿园要现场开具《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3),责成做好整改。

五、结果报送

各学校幼儿园,于2021222日前将自查报告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向县教育局督导室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含对照检查内容的自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字数在1000字以内。

六、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并作为推动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契机,狠抓落实。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相关文件、数据、资料应认真审核,准备齐全,便于实地督导检查时核实信息。

(二)各督导检查组要选派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检查工作,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客观分析问题。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督导检查任务。在督导工作中,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额外负担。

县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联系人:陈宝培,联系电话:2827831113368972890;电子邮箱:526038007@qq.com


附件:1.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2.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

3.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1


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疫情防控

检查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教体〔202112号)情况,重点检查:

(一)工作机制保持高效运转情况。制定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备。

(二)返校师生员工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将学校所在地疫情形势、防控规定和海南风险管控地区告知返校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做好健康提示。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行轨迹,建立工作台账。

(三)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储备有一定的消毒剂、口罩、测温枪等必要的防疫物资。针对返校后突发疫情、学生发热等应急处置开展一次实战演练,掌握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

二、学校安全风险排查

(四)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学校建立相应安全工作责任机制,组织专人定期对溺水、交通事故、学生欺凌、意识形态领域等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五)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学校食堂管理规范,餐位设置满足学生用餐需求,就餐环境整洁有序,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等符合相关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校内一般不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需设置的,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售卖食品符合有关规定。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清洁、消毒,水质检测合格。

(六)校园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及消防管理情况。学校符合“四个100%”要求: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100%;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100%;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城镇幼儿园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达标100%;城市中小学、城镇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城镇幼儿园护学岗设置100%。学校实验(实训)室将危险化学药品专柜单独储存,配备双锁,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中学实验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情况。中学实验室、设施设备配置符合教学需要。加强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学常规工作

(八)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准备情况。教职工及时到岗履职,尚未到岗的教职工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备课教案准备到位。教材在开课前发放到学生手中。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排课表、教学计划等教学常规材料制定完毕并妥善执行。制定学校领导听课制度,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按规定进课堂听课,撰写听课记录(含上一学期记录)。

(九)校园环境整治情况。学校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卫生间、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清洁消毒。网络、多媒体设备、功能室、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等各种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经过检修、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十)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学生按时复学,学校对未返校复课学生及时联系沟通并掌握原因。学校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和劝返工作预案。

附件2


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

检查项

序号

检查内容

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检查结果

存在的突出问题

备注

(一)工作机制保持高效运转情况。

1

是否制定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备。

有关方案






(二)返校师生员工信息掌握情况。

2

是否及时将学校所在地疫情形势、防控规定和海南风险管控地区告知返校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做好健康提示。







3

是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行轨迹,建立工作台账。

工作台账






(三)应急处置能力情况。

4

是否储备有一定的消毒剂、口罩、测温枪等必要的防疫物资。







5

是否针对返校后突发疫情、学生发热等应急处置开展一次实战演练,掌握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

演练方案或过程记录






(四)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6

学校是否建立相应安全工作责任机制,组织专人定期对溺水、交通事故、学生欺凌、意识形态领域等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学校近期安全风险排查记录或台账,有关工作计划等






(五)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

7

学校食堂管理是否规范,餐位设置是否满足学生用餐需求,就餐环境是否整洁有序,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8

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是否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如果设置的,是否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售卖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

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水质检测是否合格。

检测合格证明






(六)校园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及消防管理情况。

10

学校是否符合“四个100%”要求







11

学校实验(实训)室是否将危险化学药品专柜单独储存,配备双锁,专人负责管理。







12

是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中学实验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情况。

13

中学实验室、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14

是否加强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有关管理制度和检查记录、整改台账等






(八)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准备情况。

15

教职工是否及时到岗履职,尚未到岗的教职工是否履行请假手续。

教职工花名册、未到岗教职工请假手续凭证






16

教师备课教案准备情况。

教师教案






17

教材是否在开课前发放到学生手中。







18

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排课表、教学计划等教学常规材料是否制定完毕并妥善执行。

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排课表、教学计划或教研室工作计划






19

是否制定学校领导听课制度,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是否按规定进课堂听课,是否有听课记录本(含上一学期记录情况)。

学校听课制度或新学期听课安排。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教研组长的听课记录本






(九)校园环境整治情况。

20

学校是否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卫生间、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清洁消毒。







21

网络、多媒体设备、功能室、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等各种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十)控辍保学工作情况。

22

学生是否按时复学,学校对未返校复课学生是否及时联系沟通并掌握原因。







23

学校是否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和劝返工作预案。

工作台账和工作预案






附件3-1


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交受检学校)


2021年春季 第   组第  号


                                 (学校)

经检查,你校在开学工作方面存在下列不足(隐患):

1.                                                     

2.                                                     

3.                                                     



请于2021年月日前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县教育局督导室(邮箱:526038007@qq.com),县教育局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复核。


责任人(签名):联系手机:


检查人(签名):

                              临高县教育局

                              2021年   月   日

附件3-2


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存根)


2021年春季 第  组第  号


                                 (学校)

经检查,你校在开学工作方面存在下列不足(隐患):

1.                                                       

2.                                                       

3.                                                       



请于2021年月日前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县教育局督导室(邮箱:526038007@qq.com),县教育局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复核。。

责任人(签名):联系手机:

检查人(签名):


                                 临高县教育局

                                  2021年   月   日






临高县教育局办公室2021220日印发


— 5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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