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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471/2024-00009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 临高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名  称: 临高县民政局关于申请普惠型养老床位的公告(调整)
文  号: 主 题 词:

临高县民政局关于申请普惠型养老床位的公告(调整)


为充分发挥普惠性养老服务主体作用,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特别是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效解决养老床位利用率低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养老供给和养老需求不匹配、服务质量和服务收费不匹配的突出问题,临高县民政局在波莲镇敬老院、和舍镇敬老院、博厚镇敬老院、皇桐镇敬老院等4个敬老院,设置20张普惠型养老床位。现公告如下:

一、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申请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的老人到申请人户籍所属镇申请,由第三方公司对老人开展自理能力评估,由镇政府初审,并报县民政局审批。

二、申请条件

具有我省户籍(居住证)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

2.城乡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的老年人;

4.重点优抚对象;

5.失独或子女丧失赡养能力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

6.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

7.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普通老年人。

8.其他有机构养老需求的老年人。

三、申请材料

申请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本人及担保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附带原件),担保方是单位的,提供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申请人一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报告和既往病史(病例或出院小结);

3.《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申请表》;

4.《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已经核对的不提交)、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村委会做证明,镇政府做证明);

5.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交《计划生育家庭优待证》复印件;

6.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佐证材料。

7.县民政局或受县民政局委托的各镇人民政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基本流程

1.申请。申请人填写《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申请表》、提交有关申请(佐证)材料、获取入住申请顺序号、老年人体格检查报告。

2.评估。由第三方公司对申请人住老人开展自理能力评估。

3.审核。县民政部门与所属镇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住条件审核,在《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入住。县民政部门与属地镇人民政府在完成入住评估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并在入住前签署服务协议。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临高县公办养老院机构普惠性养老床位价格的批复》核定收费标准分三档,其中,全自理人员核定标准为968/月/人,半失能人员核定标准1472/月/人,失能人员核定标准1976元/月/人。

六、办理时限

自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入住手续。

七、咨询方式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叶小卫13379933532,罗文岩18976685363。


附件:1.临高县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申请表

      2.老年人身体评估体检项目

      3.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办事指引

临高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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