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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3-08/2021-00003 分  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 临高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7日
名  称: 临高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推广实施海南省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惠琼保”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临高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推广实施海南省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惠琼保”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银保监会等13部门《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切实减轻我省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保障需求,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原则。海南省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惠琼保”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实施海南省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惠琼保”的公告》要求。为做好宣传利民产品“惠琼保”工作,方便我县民众知道惠琼保、了解惠琼保、用好惠琼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惠琼保”保费标准

惠琼保A款”59元/人/年、“惠琼保B款”88元/年,保障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参保范围

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职工参保人、居民参保人及公务员)均可自愿参保。

三、参保方式

(一)个人线上投保

1.适用人群

(1)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为本人或已是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子女)办理参保手续。

(2)对于未参加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但于海南省内定居、或具有海南户籍、或持有海南身份证的人员:

如已在异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进行参保,但在理赔时需先经过参保地当地的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报销,对于剩余费用,依照“惠琼保”保险责任报销。

如未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或未经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报销,理赔过程中将除70%合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按照“惠琼保”保险责任报销。

2.办理时段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31日

3.办理方式

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通过微信扫描惠琼保二维码的方式,为本人或已是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女)办理参保手续,保险费由其本人统一支付。参保二维码:

(二)团体单位参保

1.适用人群

海南省基本医保参保人,与“个人线上参保人群一致”

2.办理时段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31日

3.办理方式

单位如需为员工办理参保,可通过联系工作人员办理:

姓名:王小清               电话:13876086808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农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广惠琼保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广惠琼保。

(二)做好宣传,广泛发动。各镇要指定专人负责惠琼保宣传工作,将“惠琼保”的推广信息转发到各村委会,由村委会向本村村民做宣传惠琼保,让民众知道有惠琼保、了解惠琼保、用好惠琼保。

(三)自愿参保,自行购买。在宣传惠琼保时,必须要坚持自愿参保原则,鼓励民众自行购买。

四、惠琼保服务电话及地址

服务电话:0898-28286669

服务专员:吴伟秋       联系方式:13637511077

地址: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10号




                                  临高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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