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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3-08/2020-00021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临高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名  称: 临高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文  号: 主 题 词:

临高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局党组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党组民主生活会正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党组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党组成员,邀请党外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书记可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党组成员因故缺席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并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三、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的章程、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

(五)加强对党员思想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

(六)针对征求到的干部群众的意见,开展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

(七)需要向党组说明、报告的涉及党组成员本人及亲属的其他有关问题。

(八)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九)需要列入党组民主生活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通过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议题。民主生活会前应围绕会议议题征求各科室意见;班子成员互相谈心,交换意见。

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当好示范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达到生活会的预期效果。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相关部门处理。

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回顾检查,通报整改情况。

六、党组民主生活会由综合室负责会前准备工作,并承担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

 七、党组民主生活会应提前15天向县委组织部报告会议召开的日期、主题和内容。在会议召开后15天内,向县委组织部报告会议情况和报送有关资料。

八、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应以适当方式在机关内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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