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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5812261/2022-00017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0日
名  称: 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临高县2022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第1期)
文  号: 主 题 词:

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临高县2022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第1)

一、临高县调楼钟英仕水果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任务来源:抽检监测(省级专项) 2022年海南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食品名称:贵妃芒;购进日期:2022-01-05;不合格项目:戊唑醇项目;销售者(被抽样单位):临高县调楼钟英仕水果摊;地址:临高县调楼镇美良农贸综合市场水果区5行2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1.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24日启动核查处置,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具有申请复检和异议的权利;二是现场调查;三是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四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已查明,当事人购进该批不合格贵妃芒共15公斤,已销售13公斤,剩下2公斤烂了,已销毁。

2.产品控制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当事人已在店内张贴《产品召回公示》,但因不合格产品销售时间距离发现问题时间较久,产品已被使用,召回数量为零。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贵妃芒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一款第()项和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按照《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与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700元人民币。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购进产品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产品检验报告等查验制度。

   

                                           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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