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X
分享到:
索 引 号: -730080807/2020-00016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临高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名  称: 临高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环境卫生管理站工作制度
文  号: 主 题 词:

临高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环境卫生管理站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实现正规化和统一化,确保县城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清扫保洁人员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美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发扬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精神,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保洁的路段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三、清扫(运)保洁人员必须着工作制服作业,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时间清扫(早上5:30—晚上22:00),一有杂物,随时清扫,责任区路段内的小广告必须及时清理。并且要求按时上下岗,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四、清扫(运)保洁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①请事假在1天以内由环卫站站长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局长批准。②请病假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准假后不得擅自找人替岗,由分管领导安排替岗人员。请事、病假期间,不享有浮动奖励工资,特别在春节放假期间请假者,不得享有节假日补助待遇。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不准接伙拉话,不准玩手机,不准逛门市,不准干私活。

五、清扫保洁人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六、清扫保洁人员要保持自己责任区内达到:“五不”、“五净”,“五不”既是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五净”既是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墙边净、果皮箱净。清运工每天要认真清运辖区垃圾,当日清运完各垃圾点箱桶的垃圾,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公路上抛洒垃圾。

七、清扫(运)保洁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经济处罚:

1. 清扫(运)保洁人员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情况者,加倍罚款。

2. 清扫(运)保洁人员每天要将本辖区果皮箱内垃圾清挖干净送到垃圾桶或保洁车内,若有违者,罚款20元。

八、清扫(运)保洁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清退:

1.清扫保洁人员在一月内连续五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以及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予以清退。

2.清洁、清运工有事不请假,擅自找人替岗或逾假不归者,予以清退。

3.保洁作业期间,不得饮酒,清运司机不得酒后驾驶。如有发现,予以清退。

4.对不服从管理,辱骂、顶撞、无理取闹管理人员或指使亲戚、他人威胁管理人员者,予以清退。

 

 

 

                                          临高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环境卫生管理站

                                               2019年5月1日

 

 


附件: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 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24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4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lgez255@163.com  开发维护: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版权所有: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24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4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lgez255@163.com
开发维护: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