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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临高县农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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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农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为加强村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临高县“美丽临高·清洁乡村”活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包卫生: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及时清除垃圾、杂物、废弃物;垃圾实行分类盛装,及时放入垃圾桶,由保洁员定时、定点收集,垃圾桶放置位置适当;制止和劝阻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污物、污水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做到人畜分离,家禽圈养。
二、包秩序: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秩序整齐良好。爱护门前安装、摆放的公共设施,门前杂物应摆放整齐,不超过划定区域,公共场所内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晾晒衣物,不得随意乱搭乱建;能及时制止和清理乱贴、乱画、乱写、乱挂等行为;及时制止和劝阻乱堆放废弃物、违章搭建等行为。
三、包绿化: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绿化、管理、养护并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及时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刻画树木、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物品、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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