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X
分享到:
索 引 号: 780729600/2023-00118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名  称: 城市建筑垃圾终端处置场所(转运调配场、消纳场或资源化利用场)核准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文  号: 主 题 词:

城市建筑垃圾终端处置场所(转运调配场、消纳场或资源化利用场)核准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01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02受理条件

1.具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2.具有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3.具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4.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

03办理材料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转运调配、消纳或资源化利用)

2.申请人身份证

3.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4.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

5.消纳场的进场路线图

6.申请人承诺书

7.合法不动产权属证书

8.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资料

04办事流程

1、受理、特殊环节、审核、审批、办结。

(审核受理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受理)

05承诺时限

1、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内

2、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

06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审综窗

0898-28260133

0898-36287002

申报流程


第一步:打开“海南政务服务网”在部门服务中选择“临高县”点击搜索相关事项名称。



第二步:事项的右侧选择在线办理。




第三步:根据项目的情况勾选相对应的情形。




第四步:上传相应的材料。




步:选择邮寄方式。




步:提交材料即可完成申报。




附件: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 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24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4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lgez255@163.com  开发维护: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