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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501-x/2018-18659 分  类:
发文机关: 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6月23日
名  称: 临高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文  号: 主 题 词:

临高县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民服务的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服务优质,体现国家工作人员应有的素质和修养,塑造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形象。

一、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必须穿着中心统一配备的服装,按规定佩证上岗。服饰整洁,仪表端庄。凡有统一制服的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按规定规范着装。

2、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仪表举止要端正、大方、文明、自然,站坐姿势端正,行姿稳重。 3、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女工作人员不得披散发,不得涂浓指甲油,不得化浓妆。男女工作人员不得染黑发以外的头发。二、行为举止 1、言行要温和、谦恭,举止要庄重、得体。 2、要主动用起立、打招呼等方式接待服务对象。

3、不得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

4、不得在工作场所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5、禁止在工作大厅及公共场所吸烟。

6、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上网和进行电脑游戏。

7、禁止私自接听广播或音乐,不能用电话聊天。

三、服务态度

1、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要求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

2、服务对象来时要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有责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不准训斥和歧视。

3、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虚心听取,不与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其争吵、争辩,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是大问题要报告中心投诉督查室。

四、文明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说“您好,政务中心XX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说:“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XX窗口”,并指明准确位置。

4、办理业务时,应该说:“请稍等”,“请填写”,“请缴费”,“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校对”,“请保管好您的材料”,“请您不要着急,您申请的事项我将请示一下”,“请您于XX日领取证照”,等等。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说“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的,应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谢谢您的合

作”等等。

五、禁忌用语禁止使用“不知道”,“你去问XX”,“不行,重填”,“有牌子,自己看”,“快点,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吗”,“有意见找头头去”以及其他不规范、不文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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