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星级服务窗口、服务明星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窗口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管理,增强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临高经济社会发展,经县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标准
1、准确把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掌握中心的运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2、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依法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并做到限时、优质办理。
3、服务热情、审批规范,细心解答办事人提出的问题,为办事人排忧解难。
4、服从中心管理,严格遵守中心的考勤、考核以及廉洁自律等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
5、季度考评得分前十名;
6、网上审批承诺件按时完结率在98%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季度“服务明星”评选资格
1、有“吃拿卡要”行为的;
2、不服从中心管理、对中心工作及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的;
3、被办事群众投诉且经调查属实的;
4、网上审批系统中有超期办件的。
二、评选过程
服务明星评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中心的领导下,由综合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评选服务明星一次,按得票数从高到低评选出3个星级服务窗口。其中,第一名为五星服务窗口、第二名为四星服务明星窗口、第三名为三星服务明星窗口。各星级服务窗口各自推选出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相应星级的服务明星。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各窗口派一名代表参加本季度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2、中心统一发放《服务明星选票》给各窗口代表进行填写,一张选票可填写综合服务最佳的三个不同窗口单位进行推荐(多选无效);
3、由中心综合室及当场随机选定的三名窗口代表对选票进行汇总,根据选票情况当场宣布综合服务最佳的前三名窗口单位。如出现某一名次并列情况,则所有窗口代表举手表决选出该名次获得者;
4、被评为综合服务最佳的前三名窗口为两人岗以上的,由该窗口民主推荐一名具备评选资格的窗口人员为本季度的服务明星;
注:一个单位设有多个窗口的,如各窗口功能、业务范围一致,则只可派出一个代表(县工商局、县房产局、县民政局等)参加服务明星评选,如功能、业务范围各异,则每个窗口可各派一名代表(社保局可派5名代表);综合窗口作为一个单位窗口参加评选。
三、评选时间
每季度服务明星的评选工作在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之前评选。
四、评选奖励
根据评选结果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获得季度服务明星的窗口单位发送表扬信,并向服务明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其中:五星服务明星2000元,四星服务明星1200元,三星服务明星800元。
被评为五星、四星、三星的服务窗口和服务明星,同时获得相应星级的“服务明星”流动匾牌。
五、本办法由临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2015年1月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