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大队长王敏教育未带安全帽学生。芮丽君 摄
5月18日,记者从临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获悉,自本月12日起,该大队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积极动员部署,掀起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热潮,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整治过程中,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大队长王敏、大队教导员陈毅亲自带队深入县城区一线严厉查纠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当场查获未戴安全头盔的,采取教育与处罚并行的处理原则,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扣车并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同时,借助现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深入浅出地向违法者和群众宣传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讲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使违法者真正信服,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驾驶,进一步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据统计,12日和13日县城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9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255起、无证驾驶3起、假牌假证2起,劝导教育100多起。
临高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梦姣 通讯员 芮丽君
编辑 陈建林 许克知
编排 张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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