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工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深入县城城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电动车市场秩序。
当天上午,联合检查组深入临城镇解放路电动车销售门店集中路段进行检查,重点对三四轮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检查,现场查看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和在售电动车认证情况,同时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及拼装电动车情况,严格对照电动车合格证查看车辆型号、生产厂家等是否一致。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刘晓娜说:“我们在路面查处工作中发现有些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未上牌,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这些车辆几乎没有合格证和发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时,一定要求商家提供合格证和发票,购买车辆后,及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上牌手续,合法上路。”
检查组发现问题后,当场开具现场检查笔录,要求经营者及时整改。并提醒经营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根据国家工信部门所公布的车辆生产目录进行车辆销售,禁止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同时要对前来购车的群众做好后续车辆上牌的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共同保障临高道路交通安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佑芝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超标的电动车还有非法改装的电动车要坚决制止商家进行销售。经过这次检查以后,我们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对检查出来的按照线索我局将移交给县综合执法局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记者 覃佳佳 黄春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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