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动态  >  各镇

村村配备动物防疫员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6 15:54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小   中   大

曹文主持召开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

村村配备动物防疫员

1120日晚,县委副书记、县长曹文主持召开十五届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听取审议《临高县建制村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方案》、关于博厚镇道灶村委会主干道道路硬化建设问题等相关议题。

村级动物防疫员是我县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是对动物强制防疫、畜禽标识加挂、动物疫情报告和免疫档案的建立等重大防疫措施的主力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都与他们息息相关。

根据《临高县建制村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方案》要求,每个建制村至少配备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全县将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225名,其中临城镇40名、新盈镇17名、调楼镇20名、东英镇14名、波莲镇17名、博厚镇23名、多文镇29名、皇桐镇27名、南宝镇9名、和舍镇12名、加来农场17名。

据介绍,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劳务协议用工制,由镇政府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劳务协议书》,明确防疫责任区域、防疫任务、职责和奖惩措施。劳务协议书每三年签订一次,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协议,由镇政府负责考核和管理,考核内容:动物强制免疫密度、佩戴标识、免疫档案建立和疫情监测报告。

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实施强制免疫时,不得收取劳务费和疫苗费用。除了做好免疫记录,发放免疫卡,还要健全动物免疫档案。对实施强制免疫的猪、牛、羊必须加挂耳标,每月末要把当月防疫数量分类汇总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与考核要求提到,必须严格遵守疫()苗管理制度,按《海南省预防用兽用生物药品供应管理办法》要求统一领购、保管和使用,不准使用变质无效苗,不准私自购买疫()苗。对本辖区内发生疫情应及时报告,并严格遵守国家疫情管理制度。

会议针对博厚镇道灶村委会决定在原有村内主干道被工程项目占用的基础上拓宽主干道路一事进行了安排,将尽快筹措资金拓宽村内道路,为乡村振兴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雄,副县长段怡、王国宙、唐南桥、王华、贾浩淼、符明健、金牌管委会工委书记李勇出席会议。

县人武部政委杨光辉特邀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黄族光,金牌管委会主任、县财政局局长王义坚列席会议。              (王信隆 采写)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今日临高》微信公众号与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jpg   官方微博.jpg

 

 

 

相关文档

附件: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 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24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4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lgez255@163.com  开发维护: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版权所有: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24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4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lgez255@163.com
开发维护: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