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高县委党史研究中心
(临高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关于征集二轮《临高县志》(1986—2010)
入志人物资料的启事
“人物”是地方志的重要内容。根据《临高县志》(1986—2010)篇目设置的需要,为了认真做好二轮修志人物入志工作,临高县史志部门已根据志书上下限期间,任职及其他对社会有贡献和影响的情况,征集了入志人物,但难免有错漏之处,为了更加全面真实地征集第二轮《临高县志》(1986—2010)的入志人物,临高县地方志编纂中心现向全县各机关、团体、个人征集入志人物资料,请社会各界积极推荐人物入志。具体要求如下:
一、收录人物的范围
(一)凡在临高县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或重要经历,不论籍属何地,均在收录之列。
(二)有突出贡献和重要影响的临高籍在外地工作生活的人士也在临高县志收录范围。
二、收录人物时间界限
上限为1986年1月1日,下限为2010年12月31日。
三、人物收录标准
(一)人物传
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只收录2010年前已故人物。
1、在国家、省、县有影响的各个领域的代表性人物;
2、担任过副处级、副团级职务和相当于这个级别及以上职级的人物;
3、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嘉奖或表彰的战斗英雄、爱国志士、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有突出贡献的人;
4、具有影响的华侨、归侨、侨眷以及各党派、少数民族、宗教、台港澳人士,居住海外的各行业著名人物;
5、著名专家和学者;
6、著名的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遗产继承人等。
(二)人物录
记载符合收录标准的在世人物。
1、与人物传收录范围相同,在国家、省、市有较大影响的各界人物;
2、担任过正处级、正团级或相当于这个级别及以上职级的人物;
3、中央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大军区和武警部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物。
四、人物文字资料
人物文字资料包括姓名、性别、生卒时间、籍贯、学历、政治面貌、主要事迹、主要成果(包括重大改革、学术研究成果和著作等)、曾获荣誉、社会评价,以及人物照片,由所在村、居委会或推荐单位盖章后报送。
五、送审要求
(一)推荐人物中,若是任职人物,需提供组织部门任命文件复印件,对社会有贡献有影响的人物,需提供相关证书、奖状及其他文献资料等。
(二)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将对推荐的人物进行初核,通过后,报县二轮县志编纂委员会审批。
(三)请务必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文稿报送临高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县委大院档案馆四楼)。
(四)联系方式:
1.报送地址:临高县委大院档案馆四楼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2.联系人:王宽
3.联系电话:28281339/18208994168
4.邮箱:Lgnj2010@126.com
中共临高县委党史研究中心(临高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