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农机服务中心
关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销作废的公告
在我县辖区以下1290本驾驶证(详见名单),截止2021年8月30日,因本人申请、逾期未换证和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年满70周岁超过法定限期予以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以及因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予以注销、吊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农村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现对以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予以公告作废。注销可恢复状态的驾驶人可在被注销的两年内申请办理恢复考试。
特此公告。
临高县农机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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