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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校招活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八号)

来源: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8-09 09:38 责任编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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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校招活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八号)


临高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校招活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已完成,现将体检结果及考察工作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结果及合格人员

临高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校招活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体检5名,放弃体检资格1名,递补体检人员1名,实参加体检人员5,体检结果均合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本次体检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请于811日下午17:30前向临高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校招活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联系电话:0898-28280317(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二、考察对象

本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三、考察要求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临高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校招活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一)考察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密封盖章),考察组须给考察对象调档函;

2.个人自传1份(手写或打印,签名须手签);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核查)、复印件各上交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

5.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报考人员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1份;

6.临高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校招活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表1份(详见附件2);

7.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8.承诺书1份(详见附件3);

9.撰写个人近三年的工作总结(包含政治思想,学习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不足之处等情况)。

10.除上述材料外,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1.不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

2.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业纪律,财经纪律;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公共秩序、社会公德;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事项

请入围考察人员在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借调档函将本人档案转递到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室。

考生自愿放弃聘用的,须在考察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递交放弃申请。

咨询电话:0898-28280317

监督举报电话:0898-28284523


     附件1:临高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校招活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合格名单.xlsx

     附件2:临高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校招活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表.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


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年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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