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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临高县智慧矫正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来源:临高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9-18 09:42 责任编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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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临高县智慧矫正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因我单位工作需要,现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临高县智慧矫正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编制能力的公司或单位携带相关有效资质证件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

临高县司法局

二、项目名称

临高县智慧矫正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三、项目概况

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考核评价相关指标和《海南省“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业主单位项目建设需求,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并提供相关服务。

四、报名要求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4.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含)以上资信证书(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

6.提供近两年公司类似(含类似)项目业绩表;

7.编制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遴选办法

1.遴选工作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业主单位根据符合报名要求,根据报名单位报价、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选单位。

3.由临高县司法局与中选的编制公司或单位签订合同。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报名单位要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将本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送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9号临高县司法局二楼社区矫正与基层管理室。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国内编制单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918-- 922日下午1730分止,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9号临高县司法局二楼社区矫正与基层管理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遴选公告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联 系 人:甘女士

联系电话:0898-28286680 



临高县司法局

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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