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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朗自贸港·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举报公告

来源:中共临高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4-29 15:30 责任编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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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朗自贸港·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举报公告


根据中央、省委网信办工作要求,聚焦网络平台涉企信息内容集中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依法查处问题网络平台和账号,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临高县委网信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自贸港·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6个方面问题,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网络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举报受理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内容乱象,集中整治以下五类问题。

(一)抹黑诋毁企业形象声誉。无事实依据凭空抹黑诋毁企业和企业家,以“负面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渲染丑化企业和企业家,涂抹恶搞企业标识,无端贬损丑化企业和企业家,抹黑企业经营状况。

(二)炮制传播虚假不实信息。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信息,编造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使用与内容不符的夸张标题,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

(三)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以“舆论监督”名义向企业索要利益,或组织开展论坛等活动,要挟企业提供赞助、投放广告。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发布传播企业负面报道评论,以消除影响为名借机索取公关费、删稿费等。

(四)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超出合理维权范畴,传播煽动网暴企业或企业家信息,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操纵账号密集发帖攻击企业或企业家,唱衰企业发展前景。假借企业和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五)恶意炒作涉企公开信息。歪曲解读企业股权结构、股东背景、产品包装设计图案,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营销。

(六)泄露涉企敏感信息。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身份认证等个人隐私。

二、举报方式

1.拨打0898-28261808举报热线举报;

2.发送邮件至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信息举报邮箱:lgxwwxb@163.com举报;

3.将信件投递至临高县临城镇县委大院1号楼1楼的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信息举报信箱;

4.前往临高县临城镇县委大院1号楼1楼县委网信办当场举报。

营造清朗网络环境,离不开广大网民的支持,临高县委网信办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不良信息举报,共建共享清朗网络空间。



中共临高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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