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楼镇申请新宅报建流程
一、农村建房户向宅基地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其中申请新宅基地建房的,应提供建房的相关材料;原址重建的,提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拆除旧房在新宅基地建房的,提供《退还旧宅基地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审查结果在村务公示栏公示7日,建房户填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报乡镇政府审批。
三、乡镇政府将审查结果公示7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报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四、建房户应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其中自建3层以下(含3层)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由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进行施工备案;竣工后15日内,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由乡镇政府备案。自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由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后15日内,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由市县主管部门备案。
五、建房户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办理房产证,由市县房产主管部门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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