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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017/2021-00019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临高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18日
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临高县教育系统2021年春季学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临教办〔2021〕11号 主 题 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育局;领导小组;应急预案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临高县教育系统2021年春季学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幼儿园:

现将《临高县教育系统2021年春季学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高县教育局

                                                       2021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高县教育系统2021

春季学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 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信息报告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师生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沉着果断、全面规范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使之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保障,现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黄族光 (县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谢金才(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锦盛(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淑芳(县教育局副局长)

许锦刚(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陈理庆 (县教育局体卫艺室负责人)

林小行(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冯成涛(县教育局基教室负责人)

谢丽剑(县教育局体卫艺办事员)

史  睿(县教育局体卫艺室办事员)

王仕睿(县教育局体卫艺室办事员)

职责:领导教育系统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现场处理等相关工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落实,争取做到工作制度化、操作程序化、资料规范化。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科学规范、快捷高效、沉着果断地调查处理,严防蔓延扩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室,负责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等事宜。办公室主任由陈理庆同志担任,成员由谢丽剑、史睿、王仕睿等同志担任。联络员:谢丽剑,联系电话18976392666。

三、应急处理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科学规范, 高效有序;协调配合、沉着果断”的原则。

(二)建立健全快捷畅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体系,力求信息报告与反馈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有关情况,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涉及地域范围、发病、死亡及暴露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性质和原因、采取的主要防控措施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黄族光局长)、副组长(王锦盛副局长),拨打120 寻求支持,同时在半小时内以电话方式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委报告,并于2小时内将书面报告向上级相关部门及省厅领导上报。

四、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

(一)传染病疫情应急反应措施

当接到学校或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医源性感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报告局有关领导并配合县疾控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并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按照计划和应急预案要求,配合有关医务人员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并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途径;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应急接种,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

(二)食物中毒应急反应措施

迅速及时,规范处置。一旦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突发事件学校校长在第一时间报告组长黄族光局长、副组长王锦盛副局长,并拨打 120 寻求支持。领导小组在 2 小时内以电话方式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委通报,必要时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及省厅领导上报。

2.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加强防范措施

(一)加强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集体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 100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落实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压实责任,强化防范措施,防止卫生事件发生。

4.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学校卫生等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意识

加大卫生宣传力度,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班队会等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广大师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力争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中,积极取得广大师生的密切配合。同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向社会和公众泄露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心理。

六、保障措施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经过、最后诊断、处理结果及采取的预防措施等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归纳、总结,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总结经验教训,查缺补漏,杜绝隐患。领导小组及相关学校要将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料全部规范存档,根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必要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临高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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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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