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成立推进游泳普及教育工作专班的通知 | |||
|
|||
临高县教育局
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3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学生游泳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生存技能和急救能力,逐步实现毕业生人人学会游泳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决定成立推进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 王定国(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锦盛(县教育局副局长)
谢金才(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宝宣(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史 睿(局体卫艺室主任)
段 丽(局办公室负责人)
邓小洋(县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陈晖增(局计财室主任)
王 辉(局人事管理室主任)
钟鸿杰(县教培中心主任)
曾凌达(局基教室负责人)
王 清(局职成室主任)
各学校校长
负责全面开展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学生游泳教育常态化,营造学游泳的浓厚氛围,实现“中小学生人人学会游泳”的目标,创建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教体结合、充满活力的临高县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特色学校。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室,副局长王锦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查、考核、上报等日常工作,统筹协调《2021年临高县中小学生普及游泳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安排落实。工作专班成员部门、学校各选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联络员),负责工作专班的各项具体工作。
工作制度
(一)责任落实制度。制定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清单,对游泳培训推进工作进行目标化、责任化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期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专班要求和部署,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及频次,提请工作专班研究审议的事项,会后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发送各成员部门、学校落实。
(三)工作协调机制。在制定游泳培训考核目标成果、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方面,各部门、学校与工作专班办公室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不断调整优化措施。对涉及分歧较大的事项以及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协调,必要时提请工作专班研究审议。
(四)信息报告制度。成员部门、学校定期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本单位牵头事项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推进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可采用简报等形式印发。成熟经验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工作专班。
(五)政策评估机制。对游泳培训推进工作成效开展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推动游泳培训工作持续有效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严禁擅自委托不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开展游泳教育培训。
(二)强化宣传,加强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重视宣传教育和加强学生参与游泳培训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筛选学生参加游泳培训时,学校负责把关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注意对不适宜参与游泳活动的学生(如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患者及有其他特殊情况者)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做好提前告知和跟踪管理工作。否则责任由所属学校承担,请务必高度重视。
(三)提高警惕,做好疫情防控
确保参与培训及考核的学生,14天内未出省、未去过中高风险区、未接触密接及次密接等人员。做好学生身体状况监控,如遇可疑情况及症状,立即上报专班办公室。
(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实行集体行动、统一指挥,学校负责安排带队老师陪送学生安全到达培训地点。要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如部分学生申请由家长护送,需向学校书面申请,由所属学校做好管理,并向建有游泳的学校沟通报备。
附件: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普及中小学生游泳
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21年临高县中小学生普及游泳教育培训工作实
施方案
临高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
版权所有 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24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4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lgez255@163.com 开发维护: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