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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017/2023-00027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临高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30日
名  称: 2023年临高县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城区;初中学校;中学;小学毕业生;学校;服务区域;户籍;初中;子女;招生范围

2023年临高县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精神,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办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32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遵循大力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招生方式,落实好学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机制,稳妥推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机会均等原则。针对目前我县教育资源还未达到优质均衡的实际情况,各初中学校生源实行划片就近、划片招生指标到校以及“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生,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二)学校负责,教育局统筹原则。招生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县教育局统筹”的原则。

(三)教育优待人群优先原则。在优待人群子女入学的安排工作,对服务区域内的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根据优待政策优先安排就读。

三、招生对象

全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本县户籍在其他省和本省各市县就读学生,非本县户籍的外省和本省其他市县就读本县的在籍毕业学生;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地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

四、招生计划

(一)非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初中部200人,其它非城区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服务区域的小学毕业生情况自行确定招生计划。

(二)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临高中学400人,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0人,临高县第二中学900人,临高县第三中学600人,临高思源实验学校450人,临高第二思源实验学校350人,临高县博文学校250人,临高县创新学校200人。

五、初中学校学位申请途径及佐证材料

(一)非城区初中学校及民办学校申请途径

监护人携带户籍或符合该中学服务区域的住房、务工经商等相关材料直接向学校提交申请,由学校负责收集材料并进行审核后,存档备查。

(二)城区初中学校申请途径

1.县内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向毕业学校提交材料,由学校负责收集材料并进行审核后,将合格名单填写到附件32023年符合临高城区初中学校就读资格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到教育局基教室。并将附件12023年临高县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存档备查。

2.非县内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87815日向其居住地片区初中学校提交申请。由学校负责收集材料并进行审核后,将合格名单填写到附件32023年符合临高城区初中学校就读资格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到教育局基教室。并将附件12023年临高县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存档备查。

居住在临城中心学校、临城四小、临高一小、博文学校等小学服务区域的向临高三中提出申请;居住在临高三小、澜江学校、实验小学、文澜江中心学校(含文澜江片区各完小)、第一思源、第二思源等小学服务区域的向临高二中提出申请。

(三)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佐证材料

1.户籍类:城区常住户籍(直系亲属)的适龄少年,凭户口簿提交申请;

2.法定监护人住房有证类:城区建房或购房持有不动产证书、商品房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一的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凭户口簿、以上三类房产证明之一且居住满半年以上(即报名前连续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等相关证件提交申请;

3.法定监护人住房无证类:监护人没有房产证明的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为确保符合在城区就读学生权益,凭户口簿、建房的相关证据(含住房的照片,照片内必须含辨认的参照物和有该适龄少年的图像、住房门牌号)、家庭居住满半年以上(即报名前连续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等相关证件和佐证材料提交申请;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类: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正规的劳动合同+业主营业执照或非企业用人单位证明、提交用人单位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居住证或经房管部门认可的租房合同、居住满半年以上(即报名前连续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提交申请;

5.城区经商类: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居住证或经房管部门认可的租房合同居住满半年以上(即报名前连续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提交申请。

六、招生范围

各初中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中学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入实际未到校报到的学生学籍。如学生有特殊情况需在录取后转读其它学校,必须征得原录取学校同意,并及时向县教育局基教室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其电子学籍的接续工作县教育局审核将不予审批通过。

(一)非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1.农垦加来高级中学

片区招生范围及名额(招生计划200名):加来地区40人、东江地区15人、红华地区20人、和舍地区15人、南宝地区8人、龙波地区6人、美台地区5人、皇桐地区3人、临城地区48人、波莲地区5人、调楼地区10人、博厚地区3人、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本校教职工子女、驻地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等适龄儿童22人。推荐名额不足部分,由加来高级中学对接临高县教育局统筹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接纳划片区外的生源。

2.各镇中学(含各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收在服务区域内所有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含服务区域户籍但非服务区域学籍学生。红专地区今年起纳入皇桐中学服务区域);

多文镇、调楼镇的红华中学、多文学校、调楼中学、美良中学的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范围,严禁跨区域招生,特别是本镇内的其它初中学校片区生源,确保均衡办学。

(二)城区各中学招生范围

城区各中学招生实行就近免试、多校划片、片区招生指标到校以及“随机派位”的方式,根据各学校六年级毕业生人数、初中办学规模下达计划指标办法。严禁城区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擅自接收初一新生,如各学校生源不足剩余学位,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

1.临高中学招生范围

临高中学招收全县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400名。

1)多校划片300人:按学校毕业班办学规模(本校毕业人数,即实际参加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人数)下达划片指标到各镇和城区各学校。具体为:城区各小学片区140人,(含文澜江地区,城区民办学校,不含美台地区);各镇片区160人(含临城镇美台地区)。

2)特定人群指标60人: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临高中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等优待人群可向临高中学申请学位。

3)摇号指标40人:参加临高中学摇号指标的,必须是城区户籍或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经学校汇总有就读意向的,列入摇号库,通过摇号的方式决定40个就读指标。

2.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招生范围

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实行多校划片招生,计划招收六年级应届毕业生200名。

1)多校划片180人:按学校毕业班办学规模(本校毕业人数,即实际参加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人数)下达划片指标到各镇和城区各学校。城区各小学片区80人(含文澜江地区,城区民办学校,不含美台地区);各镇片区100人(含临城镇美台地区)。

2)摇号指标20人:参加实验中学摇号指标的,必须是城区户籍或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经学校汇总有就读意向的,列入摇号库,通过摇号的方式决定20个就读指标。

3.临高县第二中学招生范围

1)临高县第二中学只招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临高三小、澜江学校、实验小学、文澜江中心学校、龙力小学、昌拱小学、德老小学等小学毕业生并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划入临高二中就读。

3)特定人群指标: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临高二中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等优待人群可向临高二中申请学位。

4.临高县第三中学招生范围

1)临高县第三中学只招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临城中心学校、临城四小、临高一小、创新学校、英才学校、曙光学校等小学毕业生并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划入临高三中就读。

3)特定人群指标: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临高三中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等优待人群可向临高三中申请学位。

5.临高思源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临高思源实验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不再另行下达招生范围。

6.临高第二思源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临高第二思源实验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除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外,还要负责接收户籍在美夏小学、东江小学、龙波中心学校等服务区域的毕业生(以上3所小学的毕业生但非美夏、东江、龙波户籍的,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就读)。

7.临高县博文学校招生范围

临高县博文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8.临高县创新学校(民办)

招收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六级毕业生。

城区各学校生源不足部分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严禁学校擅自招生。

七、招生办法

(一)制定招生方案,公平推荐。

推荐方案由各小学制定。学校在制定推荐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因素,征求各方代表意见并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同时于8月16日前将推荐方案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备案。临高中学、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的推荐工作要同时进行,不分批次,推荐时须慎重考虑学生的选择意愿。

(二)划片指标推荐要求

划片安排就读临高中学、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初一新生由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就读表现情况进行推荐,要求该生必须学籍在本校并实际就读4-6年级满3年。城区各小学(含文澜江中心学校、临城四小以及3所民办学校)划片就读临高中学、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初一新生还必须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各学校8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建立一生一档并报送到教育局基教室,档案内容主要为:学籍卡、户籍复印件、202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城区学校还要附上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确认“随机派位”对象

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城区九年一贯制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不纳入“随机派位”对象)可选择参加一所学校(临高中学、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选1)初一学位的“随机派位”。各相关学校在接收学生城区初中学位的申请材料时,要同时根据学生意愿做好“随机派位”对象学校登记工作并填写到附件3(2023年符合临高城区初中学校就读资格汇总表)于8月16日前报送到教育局基教室。

(四)特定人群类(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等其他文件规定的优待人群),提供相关材料送县教育局行政部门讨论决定。

各学校学生档案材料送审,必须坚持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特别是各乡镇学校,要派专人入户走访核实,并做好图片拍照取证,建立核实台账(核实人员须2人以上签名)。对乱作为的学校或有关人员,县教育局将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报纪委监委派驻组实施倒查问责。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组织工作,加强领导,相应成立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压实,切实抓好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各学校要围绕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初一招生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初一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明纪律,问责追究

各学校要严明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实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认真核实有关材料,严格把关,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接受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不得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帮助解决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等等。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一经发现核实,将顶格问责,免去学校主要负责人职务,有关违纪人员降级并调离学校,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县义务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监督工作,接受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县教育局督察组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组随时对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县教育局举报电话:28267399


附件:1.2023年临高县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2.2023年临中、实中初一新生推荐指标分配表

3.2023年符合临高城区初中学校就读资格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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