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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017/2024-00028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临高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临高县2024年上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六项管理”和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临教办〔2024〕47号 主 题 词: 中心学校;辖区;教育局;中学;督导检查组;组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改通知书;组员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临高县2024年上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六项管理”和教育教学

常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临高县2024年上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六项管理”和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高县教育局

              2024510

(此件主动公开)


临高县2024年上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双减"“六项管理”和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督促全县各中小学校抓好落实“双减”“六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了解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常态下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双减”“六项管理”“四个常规”等文件及政策精 神,加强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情况和教师执行“双减”和“六项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校规范教学常规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成立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赛知(临高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宝宣(临高县教育局副局长)

钟鸿杰(临高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王东伟(临高县教育局基教室负责人)

成 员: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相关

人员。

三、督导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含完全小学、教学点)

四、督导检查时间

2024523-531

五、督导检查内容

(一)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检查学科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考试评价以及质量分析和教学改进情况;重点检查教学各项常规管理制度是否执行落实到位,是否有奖惩制度(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双减”落实情况。检查学校作业设计教研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达到减负提质效果;是否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开展过程性佐证材料归档是否科学规范(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六项管理”落实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建立落实“六项管理”(即: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考试)的工作制度、推进机制、公示栏;是否明确各项工作的管理部门与责任人员,管理工作过程留痕,材料分类归档科学精细(具体内容见附件3)。

六、督导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集中听取学校关于“双减”“六项管理”和教学常规管理落实情况汇报,学校要重点汇报落实“双减”“六项管理”“四个常规”措施和学科教学管理工作。

(二)课堂观察。根据学校课程表安排情况,走进班级、走进课堂观察教师上课情况和学生学习状态,适时给上课老师反馈。

(三)查阅资料。查阅学校“双减”“六项管理”和教学常规管理落实情况各种材料;查阅教师的备课、听课笔记、教学反思及作业批改和考试评价情况;查阅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佐证材料。

(四)随机巡查。查看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情况,查看学校作业设计公示栏,查看学校职能部门到岗情况和学校教学秩序情况,查看校园师生的精神面貌和出勤率。

(五)座谈访谈。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随机访谈,了解其对学校落实“双减”“六项管理”和教学常规管理情况的意见。

(六)交流反馈。结合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形成清单,建立台账,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学校认真整改落实,形成督导检查专项报告。

七、检查学校和检查人员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工作分成4个督导检查组,具体检查学校和

检查人员安排如下:

(一)第一组组长:李展翔

副组长:李照明

组 员:王春花、王梦云(负责材料)、张清泉(负责车辆)。

检查学校:临高二中,博文学校,临高一小,临高四小,创新学校,文澜江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东江小学,景文学校,临城中心学校,红华中学,红华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多文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

(二)第二组组长:王宏

副组长:冼世选

组员:陈明烽(负责车辆)、符晴霞、郑海军(负责材料)。

检查学校:临高三中,临高第二思源实验学校,澜江学校,实验小学,博厚中学,博厚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新盈中学,新盈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调楼中学,调楼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美良中学、美良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

  1. 第三组组长:符波

副组长:许波

组员:李华丹(负责材料)、林琳、曾学斌(负责车辆)。

检查学校:临高中学,临高思源实验学校,临高三小,加来高级中学,加来中学,加来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美台中学,美台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和舍中学,和舍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皇桐中学,皇桐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龙波中心学校,

(四)第四组组长:王理

副组长:谢咪

组员:谢晓青、王永刚(负责材料)、钟愿(负责车辆)。

检查学校: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曙光学校,英才学校,东英中学,东英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美夏小学,马袅学校,南宝中学,南宝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波莲中学,波莲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完全小学、教学点。

四个督导检查组需提前通知各学校责任督学一起深入责任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在实地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检查组应按《临高县中小学 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见附件4)记录每所检查 学校的工作情况,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现场开具《临高县中 小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报告。

各督导检查组于66日前把本组的督导检查专项报告 (包含3个方面:1.《临高县中小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4<存根>;2.学校问题清单台账;3.督导检查报告)报送给县教育局基教室许波、县教培中心办公室王永刚同志汇总。

八、 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督导检查组实地督导检查过程中要深入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交流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督促学校认真整改落实。

(二)各督导检查组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督导检查任务。在督导检查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县教育局有关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额外负担。

(三)本次督导检查工作,县教育局基教室人员、各责任督学的误餐补助、下乡交通费等由县教育局负责,县教培中心人员的误餐补助、下乡交通费等由县教培中心负责,按照县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临高县中小学落实“四个常规”评价表

2.临高县中小学“双减”专项检查内容

3.临高县中小学“六项管理”督导检查内容

4.临高县中小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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