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解读
1.在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如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地震易发地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妥善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提升我县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性能,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
2.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对象包括哪些?
答: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和农房抗震改造(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
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3.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对象由哪些部门认定?
答: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县住建部门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名单,组织开展危房鉴定,明显不是危房的可由县住建部门组织乡镇开展鉴定;难以评定或是危房的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县住建部门加强对第三方鉴定机构监管,在鉴定中,无论是否是危房,都要出具鉴定结果,并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并确认。住建部门将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结果推送各镇告知农户。
4.2024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是怎样的?
答: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
拆除重建(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人户在30-40平方米,2人户在40-6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人均不高于25平方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3人及以下农户增加6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增加9平方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危改房建筑面积。各镇要加强指导,在设计上预留垂直或水平扩建接口,做到满足农户扩建需求。原则上,危改及抗震房控制在1层,普通装修。
5.2024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农户类别、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家庭人口数量等,分类、分级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原则上,C级危房及D级危房(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3万元;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每户最高不超过6万元(1人户补助4.32万元、2人户补助5.52万元、3人户及以上补助6万元)。抗震改造每户补助4万元。
6.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申请流程?
答:农户自愿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农村低收入群体等证明材料,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再上报镇政府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实施。
7.房屋整体危险程度分为几个等级?哪些房屋可以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
答:房屋整体危险程度主要分为A级、B级、C级、D级4个等级。经鉴定确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经鉴定为部分具备抗震措施或完全不具备抗震措施,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列为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已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或搬迁计划的村庄和农户不再列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
8.C级危房和D级危房有什么区别?
答:C级危房和D级危房区别如下:C级危房是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危房是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
9.危房改造有哪几种方式?D级危房可采取何种方式改造?C级危房可采取何种方式改造?
答:危房改造方式主要为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拟改造危房属D级的,可因地制宜采取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拟改造危房属C级的,优先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其次才是拆除重建。修缮加固的重点应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可按建筑面积下限进行兜底改造,也可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或幸福大院、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10.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是否需要报建?
答:需要报建。要严格执行《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不得乱占耕地建房,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依法依规原址拆除重建,确需异地新建的,应按规定履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公示、报批等程序,同时签订协议,承诺在新房建成入住后拆除原旧(危)房方可建设,鼓励一宅多户(如:一层一户)。
11.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答:补助资金由镇政府直接拨付到农户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采用统建的,可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12.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主要内容是什么?危改房中是否要安装楼梯扶手?
答:住建部于2013年出台的《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建村〔2013〕104号),对农村危房改造提出了具体的最低建设要求共18条。其中有门有窗、内外批荡、有厨有厕、通水通电、有屋顶防水是最低建设要求中的主要的内容。另外当危改房设置楼梯时,不分室内或室外楼梯,楼梯应设置扶手,要满足使用安全性能要求,未使用的可封闭处理,以确保安全。
13.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不属于危房,但十分拥挤,是否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答:危房改造资金专项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住房不属于危房的不可以申请中央或省级危房改造资金。有条件的可通过县级资金安排解决。
14.对于往年已享受过危房改造补助但住房安全性未达到要求的农村低收入群体,是否还能再次享受危房改造?
答:可以再次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但对违反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行为追究责任。
15.修缮加固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可以单纯用于装饰?
答:不可以。危房改造解决的是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房屋必须满足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基本要求,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无关的用途。
16.无房户是否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答:属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无房户可以申请危房改造,可参照D级危房户给予安排解决。
17.农村低收入群体与其他农户共住一间C级或D级危房,如何进行危房改造?
答:只要农村低收入群体居住的房屋是唯一住房且是危房的,都可以应纳入危房改造。既可原址重建也可异地新建,也可以采取一宅多户(如:一层一户)方式建设。
18.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基本质量要求包含哪些内容?
答:基本质量要求包含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合格。
19.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五个基本”是指哪些内容?
答:五个基本: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安全检查、基本的竣工验收。
20.如何加强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质量巡查?
答:县住建部门应加强危改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组织技术人员对危改房建设现场督导,各镇建设管理员定期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每户巡查不少于3次,其中基础验槽、砌体工程、楼板浇筑3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并建立台账;村委会安排相关驻村干部协助管理,加强工程进度跟踪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若政府相关部门技术力量不足,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
21.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是否可以异地新建?
答:原则上应原址拆除重建,确需异地新建的,应按规定履行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公示、报批等程序,并签订协议,承诺在新房建成入住后3个月内拆除老旧危房方可建设。
22.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是如何验收的?
答:危房改造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建设主体(农户)、施工单位(工匠)及专业技术人员等,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要求逐户、逐项全面验收,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并签名盖章,住建部门在镇验收的基础上复验,并盖章确认。抗震改造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各镇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23.参与危房改造后,是不是旧危房都要拆除?
答:原则上都应拆除。危改户原旧危房属独立住房的,应按规定予以拆除;属共有产权或联排危房的,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拆除。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做通后依照《民法典》规定,分类处置。暂时不能拆除的需要提供房屋共有的证明材料、共有人对共有产权房屋的处置协议。但危改户不能继续使用旧危房。
24.如何常态化做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
答:住建部门加强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以及镇政府、村两委的沟通协调,常态化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对象的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根据农业农村、民政、残联等部门年度新增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名单,以及村两委干部、乡村振兴队以及帮扶联系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建档立卡脱贫户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房屋安全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汇总统一上报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及时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情况鉴定或评定,确属于C级或D级,要建立台账,对符合条件的要列入年度危房计划进行改造。
25.所有农村房屋是否都开展排查鉴定?
答:是,按照省政府部署“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2020年10月起,全省开展所有农房摸底排查并录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并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鉴定,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已在2023年10月前全部分类(管控措施+工程措施)整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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