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基本信息 | |||||||
基本信息 | 局长: | 黄族光 | |||||
副局长: | 谢金才 | ||||||
副局长: | 王锦盛 | ||||||
副局长: | 李淑芳 | ||||||
副主任科员 | 许锦刚 | ||||||
联系电话: | 0898-28284239 | ||||||
传真号码: | 0898-28284239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地址: | 临城镇江南路9号教育局 | ||||||
领导分工 | 领导人 | 职责分工 | 分管部门 | 联系电话 | |||
黄族光 | 主持县教育机关事业党委、县教育局党组、县教育局全面工作。 | 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暂管计划财务室(改薄办)、科技室。 | 28287188 | ||||
谢金才 | 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人才和组织人事、医疗和社会保险、对外交流、信息公开、信访、关心下一代、老干部等工作。 | 办公室、人事管理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28263738 | ||||
王锦盛 | 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学校招生、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28263113 | ||||
李淑芳 | 负责教育督导、政策法规、法制教育、学生资助和信贷、党建、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 教育督导室(法制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机关事业党委办公室、妇儿工委、少工委、教育工会,联系教育基金会。 | 28264018 | ||||
许锦刚 | 协助局长负责行政审批、教育研究、电化教学、基础教育、中等学校招生、安全生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扫盲等工作。 | 分管基础教育室、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协助局长分管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 28284239 | ||||
机构设置 | 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机构职能 | 办公电话 | |||
办公室 | 王实 | 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负责本局信访工作。 | 28284239 | ||||
人事管理室 | 王辉 | 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 28262663 | ||||
基础教育室 | 冯成涛 | 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县基础教育管理和基本教学文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负责审查中小学教材,审定乡土教材和教辅资料;规划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安全教育、科普教育及少先队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中小学各项竞赛活动;指导和管理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 | 28267399 | ||||
计划财务室 | 吴成 | 制定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办法;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学校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统计上报学年初在校生人数情况及校舍改造实施情况,按月上报收入支出和预算情况及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负责学校校舍改造建设资金申报及校舍改造资金的管理、拨付和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和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法,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到位并制定确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本地区学校收费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协调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 | 28281770 |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室 | 黄文智 | 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管理县级职业学校,拟定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职业教育教学和教育改革;协同做好县职业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负责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协同做好全县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同做好职业招生、宣传工作;协同做好扶贫教育工作;负责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 | 28261933 |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室 | 陈理庆 |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和指导县内体育与艺术教育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国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协同有关股室做好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和禁毒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 28273566 | ||||
教育督导室(法制室) | 王亚军 | 拟定全县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对各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组织对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情况进行年检和复查;组织对全县各类教育机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教育系统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法核;承担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教育执法情况检查;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教育督导工作。 | 28278311 | ||||
科技室 | 符志韬 | 负责监督、组织实施本县内的国家、省重点科技项目及县科技项目、科技成果推广等各类科技计划,推动全县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的组织评审以及科技保密、科技档案和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组织参与有关科技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县科技招商工作,组织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服务体系包括农业科技服务“110”网络和农村科技信息化建设,为“三农”服务;负责全县科技的科普、统计和科技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 28276312 | ||||
办事流程 | 办理业务(一): | 民办初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和办学许证的换发 | |||||
所需时限: | 90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申请报告,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材料,学校(机构)财务清算报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卫生保健合格证等。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二): | 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 | ||||||
所需时限: | 90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筹办、设立、变更、终止学校申请,可行性论证报告,学校选址、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及周边环境状况报告,基建投资和经常性经费来源的说明,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卫生保健合格证等。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三): | 转学、休学手续办理 | ||||||
所需时限: | 7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转学联系表或休学表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
办理业务(四): |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 ||||||
所需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所需材料: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