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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017/2021-00032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临高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2日
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临高县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临教办〔2021〕22号 主 题 词:  ;学生;教育局;幼儿园;家长;公安;清单;学期;创新方式方法;安全事故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临高县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琼教安〔202125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临高县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高县教育局

                    2021412

(此件主动公开)


临高县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学校要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完善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到人。

(二)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的会以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定期梳理和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以推动工作的开展。

(三)形成安全工作合力。各学校每学期要向当地政府至少作一次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并加强与水务、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协调,加大相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支持力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

(四)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各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的内容,持续加强安全业务培训。要选用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的干部负责安全工作。要构建好学校安全管理团队,切实担负起应对处置涉校违法犯罪和突发事件等任务,推动学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事事管得好。年度发生较大影响安全事故的单位,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小组、县安委办将组成工作组进行约谈。

(五)打造安全管理队伍。各学校要设立校园保卫机构,明确职责,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校园安全保卫服务交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各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在校生规模、住宿人数等配足配好专职保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各校要发动年轻教师组成学校“护校队”,会同公安等部门、家长志愿者共同建设学校“护学岗”。

(六)建立安全信息渠道。各学校要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学生班干部的带头作用,在所有班级、宿舍中建立学生信息员工作机制,发动、鼓励、支持班干部和信息员及时报送各种涉生涉校安全信息(如矛盾纠纷、携带危险品等)。要指派专人每天负责梳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闭环处置。

(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各学校可邀请属地公安、水务、司法、市场、卫健、交通等部门专家或业务骨干,组建本校安全工作专家库,定期邀请专家开展对学生、教师、家长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八)推进安全防范建设。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确保2021年底前,中小学与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100%;中小学、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100%;中小学与幼儿园一键报警、视频监控配备100%;结合学校实际,设置必要的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冲撞设施。

(九)强化校园排查整治。各学校每学期开学前组织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梳理校园消防、交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校舍建筑、食堂经营等安全隐患,形成“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推行“清单作业”工作机制,定期盘点和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治工作。

(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各学校要会同政法、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每学期开学前组织一次针对校园周边网吧、学生托管点、小旅馆、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的清理整顿。主动对接公安、卫健等部门,了解校园及周边特殊人员信息动态,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和做好安全管控。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专项治理

(十一)依法落实校车管理。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的监管,发现校车违法违规运行的要立即进行阻止,并上报县教育局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十二)加强溺水防范教育。各学校要实施教育学生“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专项行动。配合政法委利用视频监控加强学生不安全玩水行为的预判和提前干预;提请、督促乡镇、村(居)委会和家长抓好农村地区和留守儿童在节假日、双休日、假期的监管;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溺水宣传活动。

(十三)加强交通安全治理。各学校要组织全体中小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全面梳理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为人数,建立台账,并加强信息共享。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学生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对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学生要加强批评教育。

(十四)加强安全专题教育。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安全教育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部门的协同育人和联防联控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加强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和思想状况,在重点时段开展防溺水、交通、食品、消防、自然灾害等专题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加快重点工作任务推进

(十五)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以目标为导向,制定本地本校的措施清单和任务分工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每月汇总上报推进落实情况。

(十六)推进安全应急建设。相关学校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地震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地震、消防科普示范性学校。县教育局组织部分学生到儋州市学生应急综合演练基地进行体验教育。

六、加强工作保障

(十七)做好家校协同工作。各学校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好对学生的看管监护责任,不得向学生提供超出学生年龄的交通工具,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时要佩戴安全头盔。

(十八)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完善处置预案,明确具体负责人,规范处置程序,落实信息报告制度。邀请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开展不同类型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活动结束要现场讲评,及时修订不足,不断总结完善。

(十九)加强安全应急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等方式,对各相关负责人开展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同时,邀请公安、消防、地震、市场监督、红十字会等部门到校开展师生专项安全培训。

(二十)强化督查检查机制。利用开学专项督导、明查暗访、安全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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