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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017/2023-00073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临高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临高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临教发〔2023〕34号 主 题 词: 高中教师;事业单位;教育局;面试成绩;资格;岗位;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师资格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临高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临高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高县教育局

                                            2023113

(此件主动公开)



临高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我县优质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文件有关规定和全省“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按需设岗、考核招聘、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聘工作,充实我县高中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为临高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 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赛知 (县教育局局长)

周玉晖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发展局局长、老

         干部局局长)

林廷东 (县委编办主任)

庞名前 (县财政局局长)

王敬桥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王峰城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  强 (县委编办副主任)

符江晓 (县人社局副局长)

        唐南基 (县财政局副局长)

        蔡 炬 (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事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陈赛知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委人才发展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等成员单位组成,共同参与招聘相关工作。

为保障招聘工作安全实施,本次招聘相关工作可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或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现役军人等;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具体条件

1.年龄1835周岁(以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

3.具有与岗位学科相对应科目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2023831前须取得与岗位学科相对应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4.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相符,研究生专业不符的,可依据本科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和附件3)

5.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须在上岗前提供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未能按时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6.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形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由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招聘工作动态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gao.hainan.gov.cn/)发布。

1.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待定)

2.报名

1)报名方式:(待定,以公告通知为准)

2)报名时间:(待定,以公告通知为准)

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招聘岗位等情况,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

3.资格审查

时间、地点(待定)

审查材料如下:

1)临高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2)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明;

6)个人报考承诺书;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9)毕业学校(盖章)出具的拟按时毕业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10)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须提供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证明;

11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报名材料须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档。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毕业学校(盖章)出具的拟按时毕业证明。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

时间、地点(待定)

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但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须由考官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入围下一环节,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解读教材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统分结果保留两位数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若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数者,则现场加试一场。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5.体检

面试结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资格,可从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后续招聘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6.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选岗环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从高到低自主选岗。在选岗过程中,因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则自动核减。

7.考察

体检合格并已选岗确定岗位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察对象须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书,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调动意见作为考察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视为考察不通过。

8.拟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

9.聘用和管理

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须按规定参与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临高县正式在编教师待遇,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除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之外,聘用人员在服务期期间不予办理调动。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离职和解聘等)的,须按每服务少一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累计计算)计人民币壹万元缴纳违约金。

六、待遇保障

(一)住房保障

符合海南省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依据省县住房保障政策享受补贴。硕士毕业生可申请每月20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2.4万元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聘期内(6)可申请由县级财政代偿其国家助学贷款,标准为: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的利息实行代偿。未达到6年服务年限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调离岗位、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须退还全部代偿资金。

七、经费来源

本次临高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拨付。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在招聘程序的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报名材料不退还。

报考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如有发现并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

监督投诉电话:0898-28284239(县教育局办公室)

              0898-28262663(县教育局人事室)

、其他问题说明

本工作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临高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4.临高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5.个人报考承诺书

6.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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