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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017/2024-00008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临高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21日
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临高县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临教发〔2024〕5号 主 题 词: 幼儿园;辖区学校;中心学校;教育局;中学;学期;组长;实验室;督导检查组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临高县2024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局直属学校,特殊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现将《临高县2024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高县教育局

                           2024222

(此件主动公开)

临高县2024学期开学督导检查

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2024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期开学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45精神要求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24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指导,成立临高县教育局2024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赛知

副组长:黎川江、王奇、王宝宣王峰城、钟鸿杰

成 员:办公室、党委办、基教室、督导室、人事室、计财室、体卫艺室、安全办、高招办、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职成室、教培中心、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室,负责协调安排开学检查工作,汇总有关上报材料,印发检查通报等工作

二、督查时间和对象

时间:2024222-29日(各组在规定时间段自行安排督导时间)。

对象: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三、督查内容(详见附件1

(一)师生返校

1.教职工到岗情况。教职工是否及时到岗,目前尚未到岗的教职工具体情况如何,是否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返校情况。是否有尚未返校报到的学生,尚未返校报到学生的具体情况如何(学校应汇总名单,并逐一确认情况)是否履行请假、转学或休学手续,是否存在辍学倾向是否属于义务教育重点关注学生是否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劝学保学等。

(二)开学常规

3.教材发放和教辅材料选用情况。教材是否在开课前发放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4.教学常规工作准备情况。学校是否落实我省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功课表、教学计划等教学常规材料是否制定完毕并妥善执行教师是否提前备课,是否撰写教案(集体备课是否有二次备课);是否落实学校领导听课制度,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是否按规定经常性进课堂听课,是否有听课记录本(含上一学期记录情况)。

5.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环境卫生、学生宿舍食堂饮食、水电供应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清理,能正常使用;幼儿园玩教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规范教育收费“十一条禁令”。

(三)学校安全

6.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运行情况。各校各园是否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是否组织专人定期对校舍、消防、食堂燃气、食品、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是否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是否落实《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督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府教督办20245),重点检查各校各园在学校消防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台账,是否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到人;是否开展校外托管机构及学生摸底排查工作;是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等特殊家庭及不良行为学生重点群体的摸底调查(这三项要检查台账);是否开展学生欺凌主题教育(含观看防性侵教育专题片),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六项举措”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7.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学校食堂管理是否规范,餐位设置能否满足学生用餐需求;就餐环境是否整洁有序,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定期清洁、消毒,水质检测合格。

8.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组织专人定期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是否存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

9.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落实《海南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琼教安[2024]19号)的要求,各校各园是否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隐患排查整改清单);是否组织专人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

10.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和实验室管理规定;是否建立并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是否建立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建立并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是否建立实验室应急预案,并每学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11.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情况。学校是否开展寒假防溺水安全教育、游泳池开放和文体活动进校园活动;2023年秋季学期以来学校是否已组织开展学生游泳教育(要检查台账)。

(四)问题整改情况

12.2023年秋季省教育厅督导组督查学校时指出存在问题清单(详见附件4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四、督查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学校自查、县教育局核查的方式,全面检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一)学校自查。开学前一周,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督导内容(附件1)开展全面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重点说明自查工作组织情况、目前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措施等。

(二)分组情况。县教育局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标督导内容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全面核查各校各园开学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分组如下:

1.组长陈赛知

副组长:钟鸿杰

成 员:教培中心

督导学校:临高中学、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博文学校、英才学校、江南幼儿园、东英中学、东英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美夏小学及其辖区幼儿园、南宝中学、南宝中心学校及其辖学校和幼儿园、波莲中学、波莲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

2.组长黎川江

副组长:何博聪

成 员人事室、高招办

督导学校临高二中临高思源实验学校、创新学校、机关幼儿园、城南幼儿园、皇桐中学、皇桐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龙波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博厚中学、博厚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

3.组长

副组长:劳国继

成 员:督导室、安全办

督导学校:临高县中等技术职业学校、临高第二思源实验学校、实验小学、临高特殊教育学校、曙光学校、滨江幼儿园、澜江幼儿园、新盈中学、新盈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调楼中学、调楼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美良中学、美良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马袅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

4.组长王宝宣

副组长:王东伟

成 员基教室、计财室、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督导学校:澜江学校、临高一小、临高四小、文澜江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东江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临城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红华中学、红华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多文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

5.组长王峰城

副组长:彭月汇

员:体卫艺室、办公室党委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成教室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督导学校:临高三中、临高三小、城东幼儿园、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加来中学、加来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美台中学、美台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和舍中学、和舍中心学校及其辖区学校和幼儿园

督导检查方式。查组提前通知责任督学(详见附件2)一起深入责任学校开展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暗访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在实地督导过程中,督导检查组应按《2024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详见附件1)内容记录每所被检学校的开学工作情况。实地督导结束后,督导检查组向督导学校反馈督导检查意见。对开学保障条件不足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要现场开具《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3,要求限期整改

、工作要求

各校各要高度重视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对标督导检查内容,逐一各项工作落实且收集好相关材料,分类整理装档。同时2024226日前向县教育局督导室提交开学工作自查报告。

)各督导组要深入各校各园开展全面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书面督导检查报告(含各校问题清单和《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存底)送县教育局督导汇总,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督导检查组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督导任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县教育局有关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额外负担。

县教育局将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学校幼儿园,依据《海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启动问责。

联系人:教育教育督导室,陈宝培;电话:0898-28278311;邮箱:lgxjydds@163.com


附件:1.2024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

2.临高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安排表

3.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4.海南省教育厅第六巡查组2023年秋季督查临高县

各学校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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