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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新盈镇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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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盈镇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
为规范林长制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资源利用和共享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政府、部门及行业发布的与林长制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
(二)林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等;
(三)林长制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等;
(四)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情况,主要包括林长名单、职责、责任区域、监督电话等;
(五)林长制工作动态及成效;
(六)林长制推进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七)与林长制工作相关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八)本地区森林基本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等;
(九)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或依法不应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二、公开方式
根据信息内容和特点,一般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开:
(一)通过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通过政府、部门和行业的有关工作简报、通报,以及利用宣传资料、公告、通告等公开;
(五)建立林长责任区公示牌。
(六)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三、公开程序
有关部门按照“谁公开、谁把关”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后进行公开。
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林长制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时限
应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因法定事由不能按时公开的,待原因消除后依规定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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