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长 王挺
副 县 长 李蔡红 施向前 雷宇 陈方 周睿 王光磊 严树勋 黄艳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咨询电话:办公室(28284325)或车管所(28280331)。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 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24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4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lgez255@163.com 开发维护: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