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加来镇人民政府基本信息 | |||
职务 | 姓名 | ||
镇党委书记 | 符传江 | ||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符应梨 | ||
镇人大主席 | 陈潇 | ||
镇党委副书记 | 郭辰 | ||
镇党委副书记 | 邓永杰 | ||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 符云德 | ||
纪委书记 | 符夏龙 | ||
组织委员 | 曾智聪 | ||
宣传委员 | 林芳 | ||
武装部长 | 洪海训 | ||
副镇长 | 林传龙 | ||
七级管理岗 | 谢健新 | ||
七级管理岗 | 王开团 | ||
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 陈金运 | ||
联系电话: | 0898—28412071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地址: | 临高县加来镇新市路 | ||
领导分工 | |||
领导人 | 职责分工 | 分管部门 | 办公室电话 |
符传江 |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 全镇 | |
符应梨 |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完成书记交办的工作。 | 全镇 | |
陈潇 |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 人大办公室、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工作。 | |
郭辰 | 协助符传江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事务。 | 分管政法、信访、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会、团委等工作。 | |
邓永杰 |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镇级乡村振兴工作队。 |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 | |
符云德 | 协助符应梨镇长抓好镇政府日常工作。 | 分管农业农村、水务、林业、生态环保、科学技术、统计等工作 | |
符夏龙 | 主持镇纪委、县监委派出加来镇监察室工作,负责巡视巡察、村务监督等工作。 | ||
曾智聪 | 负责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机构编制等工作,兼任财政专管员。 | 党建办、财务室。 | |
林 芳 | 负责宣传、统战、创文、妇联、教育、旅文、政协等工作。 | 社会事务办、文化站。 | |
洪海训 | 主持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工作。 | 党政综合办公室、镇人武部 | |
林传龙 | 负责民政、残联、红十字会、行政审批、12345热线、交通等工作。 | 社会事务办(民政站)、行政审批办。 | |
秦岭伟 | 协助镇纪委书记抓纪委、监察日常工作。 | ||
谢健新 | 负责市政园林、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卫、发改、工业信息、商务、营商环境、平价菜、临高嘉来实业有限公司工作。 | 经济发展办、嘉来实业有限公司 | |
王开团 | 负责关工委、老体协工作。 | 关工委、老体协 | |
陈金运 | 主持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工作。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社会保障岗) | |
机构设置 |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办公室电话 |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开展办文办会、综合协调、信息调研、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 ,为镇党委、政府决策和决策的落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 ||
党建办公室 | (一)基层党建设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负责统战工作,加强同党外人士联系,促进队伍建设,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和非公经济组织的服务协调工作。 (四)承办县委组织部(县老干部局、机关工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台办)、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
农业服务中心 | 负责落实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 负责农业、畜牧、农机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承担涉农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美丽乡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贯彻落实人居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辖区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 ||
行政审批办 | 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镇审批服务平台管理,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接受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以乡镇名义开展工作。 | 0898-28145148 | |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国家及省涉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 (二)负责本镇农业、林业、热作水果、畜牧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热作水果、畜牧业的病虫害及疫病的监控防治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林业资源、湿地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开展动植物检疫监督工作;协助开展林政、林权、森林防火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镇农业设施、设备、农业机具的推广应用,农机作业指导和安全监管。 (五)负责辖区内的农田水利灌溉、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维护、水利科技推广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供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工作;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调解水事纠纷工作;协助指导辖区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六)负责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本镇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工作,收集、报送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工作。 (七)承担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办事流程 | |||
办理业务(一): | |||
所需时限: | |||
所需材料: | |||
办理流程: | |||
办理业务(二): | |||
所需时限: | |||
所需材料: | |||
办理流程: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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