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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025/2024-00015 分  类: 交通、工业
发文机关: 临高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名  称: 临高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第二批(博厚镇、皇桐镇、和舍镇、多文镇、红华农场)施工第6标段等2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机构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临高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第二批(博厚镇、皇桐镇、和舍镇、多文镇、红华农场)施工第6标段等2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现公开选取临高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第二批(博厚镇、皇桐镇、和舍镇、多文镇、红华农场)施工第6标段等2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机构。

一、选取范围:承担我局实施的临高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第二批(博厚镇、皇桐镇、和舍镇、多文镇、红华农场)施工第6标段、临高县窄路面拓宽工程项目(一期)第三标段结算审核工作。

二、服务期限:合同另行约定。

三、报名资格条件

1.要求结算审核服务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工程造价相关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执业资格。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单位。

    3.参加政府相关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须提供报价函、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提供最近二年业绩。

2.项目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报价文本及报价函(密封)

3.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只需报下浮范围,下浮范围在5%-20%之间)。

五、选取方式:最终选定单位为采用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确定为中标单位(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六、报名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458日至2024年5月1018:00前(共3个工作日)。

 地点:临高县交通运输局(海南省临高县跃进路150号)。

联系王工,电话:0898-28284320

   七、结果公示

结果在临高县政府网站公示,可登陆查询。

    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按照否决投标处理即使中标后发现的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视情节取消其今后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

                                                临高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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