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 |||
|
|||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局直属单位(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改革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6〕132号)及《临高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临教〔2017〕137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研究,我县拟定于2021年3月组织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考试人员要求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近2年内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符合申报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2019年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因弄虚作假或因夹带、传递、抄袭、泄露个人信息等考场违纪行为被通报且未过处理期限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考试。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考试内容和程序。中小学教师教育能力考试,包括笔试和答辩两个部分,笔试成绩和答辩成绩按6:4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要求参加应试的教师依据“课程标准”,根据特定的教学内容、目标、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和实践,分析学情及教学问题,整合课程资源,寻找最佳教学方案,学成1课时的教案。教案通常包括:教学内容和学情分析;教学目标和教学重、难点确定;教学过程(活动)和主要的教学方法;总结帮助和板书设计等。
2.答辩。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评委专家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和要求,提若干个问题。应试教师答辩要紧扣评委所提问题,关注教学实施的具体实际,注重深入分析教学实施细节,对教学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有效应对。
(二)考试有关要求。应试教师只能带必备文具进考场,不得将课本、参考资料以及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严禁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规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根据《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全省通报,三年内不得参与职称评审。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26日。
(二)教育局负责各镇中学、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县直属学校的报名工作;各镇中心小学校负责本辖区教学点的报名工作。
(三)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任证原件、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5月在我县某学校设点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五、组织管理
(一)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实施、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各学校(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教师,并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对报考人员要进行专业学科和学段分类,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教育教学能力报名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本(EXCEL格式)报到教育局人事股档案室。逾期将不受理。
(三)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一批教育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琼财非税〔2016〕1080号)精神,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已取消收费。
联系人:林健民,联系电话:13337516117,
电子邮箱:linjianmin117@163.com。
附件:1.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
2.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报考人员相片报表
临高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版权所有 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24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4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lgez255@163.com 开发维护: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