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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4017/2023-00004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临高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5日
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临教发〔2022〕1号 主 题 词: 幼儿园;教育局;海南省;领导小组;监护人;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不良行为;法治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学校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现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高县教育局

                                          202216

(此件主动公开)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幼儿园法治教育,切实改进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的通知》(琼教法(20211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突出重点预防与整治,狠抓任务措施落实,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定国(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谢金才(教育局副局长)

王锦盛(教育局副局长)

王宝宣(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邓小洋、钟鸿杰、段丽、王辉、陈晖增、曾凌达、

史睿、王清、符志稻、彭月汇及各学校(幼儿园)

校长(园长)。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法治宣传。使未成年人掌握与其年龄和认识水平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纠正不良行为,抵制各种消极思想的侵蚀,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预防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的优秀品德。

(二)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做到不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居住和骑电动车,不让未成年人吸烟、酗酒,及时寻找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组织或参加实施不良行为团伙,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结合《2021年海南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学法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可采取专题培训、专家授课和充分利用“海南省智慧普法云平台”“海南中小学教师学法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组织本校(园)教职工深入学习,增强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学生特点,利用活动课或政治课等,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组织中小学学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校外法治教育基地(县禁毒所)教育活动,安排两次以上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团队活动。初中以上学生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法庭活动。针对学生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每学期组织1场专题法治报告会。

(三)举办宪法知识演讲、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各学校每学年都要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宪法知识演讲、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

(四)建立机制,明确职责。杜绝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1.各学校、幼儿园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将预防工作纳入校长、园长年度考核工作。

2.进一步明确学校各部门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学校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工作。校长(园长)要亲自抓、负总责,班主任、课任教师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搞好工作的落实。各学校(幼儿园)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实行领导包年级,班主任、科任教师包学生的分层负责制,级级承担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八五”普法重要任务,有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二)因校制宜,务求实效。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校制宜,因人而异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宣传活动,不断改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三)及时总结,注重引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善于发现和挖掘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大力宣传和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县教育局督导室(法制室)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定期组织经验交流,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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