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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2501-x/2024-00042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临高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06日
名  称: 临高县人民政府关于临高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用地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
文  号: 临府〔2024〕47号 主 题 词:

临府〔202447


临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临高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

用地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临高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调楼镇抱补村民小组、博贤村民小组,和舍镇和尧农场,皇桐镇龙波居委会,博厚镇南茂村民小组、武教村民小组、端用村民小组等集体土地,收回加来镇范围内原加来农场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临高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收回以及开展征地、收回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范围

地块1(调楼公墓):拟征收地块位于调楼镇范围内,项目涉及调楼镇抱补村民小组、博贤村民小组等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约88.609亩(其四至范围及具体面积以实际征收土地核定界线丈量为准)。

地块2(和舍公墓):拟征收地块位于和舍镇范围内,项目涉及和舍镇和尧农场等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约96.939亩(其四至范围及具体面积以实际征收土地核定界线丈量为准)。

地块3(皇桐公墓):拟征收地块位于皇桐镇范围内,项目涉及皇桐镇龙波居委会等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01.803亩(其四至范围及具体面积以实际征收土地核定界线丈量为准)。

地块4(群社公墓、殡仪馆):拟征收地块位于博厚镇范围内,项目涉及博厚镇南茂村民小组、武教村民小组、端用村民小组等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约274.173亩(其四至范围及具体面积以实际征收土地核定界线丈量为准)。

地块5(加来公墓):拟收回地块位于加来镇范围内,项目涉及原加来农场国有土地,收回土地总面积约112.744亩(其四至范围及具体面积以实际收回土地核定界线丈量为准)。

二、征收、收回目的及拟开发用途

拟征收、收回地块作为临高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殡葬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一)调楼镇、和舍镇、皇桐镇、博厚镇、加来镇拟于202456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二)根据现状调查结果,拟定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进行公告,充分听取意见。相关土地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具体补偿安置等事项有异议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456日起,至2024517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调楼镇、和舍镇、皇桐镇、博厚镇、加来镇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临高县人民政府

            202442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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