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有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一)培训开班申请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或开展评估认定的方式,依法依规确定承训机构。
(二)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学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以下简称六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
(三)职业培训伙食交通补贴: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四)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根据(琼财社规〔2024〕6号)规定的六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对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补贴对象,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高于我省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据实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自2024年1月1日起算),每年不得超过1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评价补贴。
三、申请材料
(一)培训开班申请:
1.村委会申请书;
2.开班申请审核表;
3.培训花名册;
4.教师资质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学校资质复印件;
5.培训班分工(列出教师、管理负责人);
6.培训班课程表;
7.教学计划;
8.考核方案;
9.培训协议书;
10.培训教材书。
注:所有材料都要盖章
(二)职业培训补贴:
1.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培训花名册 ;
3.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合格人员花名册;
4.培训成绩单(创业培训合格成绩单);
5.签到表(前中后三天);
6.发票;
7.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三)职业培训伙食交通补贴:
1.职业培训期间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培训班签到表(全面天数);
3.培训花名册;
4.职业培训期间生活补贴学员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5.委托培训协议书(复印件);
6.个人培训期间伙食、交通补贴申请材料:
个人以下申请材料需订成一份:
(1)个人培训期间伙食、交通补贴申请表;
(2)本人的低收入家庭佐证材料复印件(低保户提供低保证,监测对象家庭、相对稳定脱贫户提供海南防返贫监测APP户工作台页和家庭成员信息页);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培训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本人海南社保卡复印件。
(四)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
1.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培训花名册;
3.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合格人员花名册;
4.培训成绩单(创业培训合格成绩单);
5.发票;
6.委托培训协议书(复印件);
7.职业技能鉴定报考费代为申请协议。
四、办结时间
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和规范决定办理时效。
五、办理形式及流程
(一)审批模式: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二)办理形式:线上进入海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申请开班或申请补贴相关信息提交待审核;线下提供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接受审核现场办理;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地址:临高县市政大道怡澜路2号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07室;
(二)联系电话:28278182。
附件: |
|
版权所有 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24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4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lgez255@163.com 开发维护: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