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措施清单海花岛项目问题整改措施(序1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现将《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措施清单海花岛项目问题整改措施(序10)》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8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箱:lgxzgj@163.com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0日
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措施清单海花岛项目问题整改措施(序1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落实严格围填海管控措施,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强化陆海统筹,加强向海一侧和向陆一侧的用地、用海功能划分,做好已经填海成陆土地的规划衔接。 |
整改期限 | 2023年底前 |
责任单位 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98-28284491 |
整改完成 情况及 工作成效 | 已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的2018年批准实施的全县空间类总体规划,坚持陆海统筹,已经落实了武莲渔港和新盈渔港填海成陆土地的规划衔接。临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成果已报省规委会办公室通过审议,8月31日将成果报送省政府,于2023年11月30日获得省政府批准实施。 |
核查验收 意见 | 县资规局规划、开发利用等相关整改部门工作人员在县资规局四楼会议室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措施清单海花岛项目问题整改措施(序号10)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核查验收工作,认为整改落实情况达到整改销号类型整改完成认定标准,确认该项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同意验收。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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