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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分配情况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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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分配情
况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
为做好2021年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分配工作,根据《海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琼教规〔2021〕6号)、《临高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的通知》(临财预〔2021〕13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分配到各有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金额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琼财教〔2020〕1114号)、《临高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的通知》(临财预﹝2021﹞13号)精神,2021年度共划拨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650.54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60万元,县配套资金190.548万元。
二、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2018-2020年间认定并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如出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服务期内停止办园的情况,不再发放本学年或本学期的奖补资金。如出现暂停办园的情况,则应在其恢复开园后继续发放暂停办园前未发放的奖补资金。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维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转和提高办园质量,包括为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仪器设备、玩教具及图书资料的购置;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幼儿园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租金支付;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用;幼儿园安全工作所需费用;其他用于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的费用。
奖补资金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回报举办者、大型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四、分配办法及奖补金额
奖补资金的发放项目分两部分:一是生均奖补,600元/学期,根据《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规定的生均占地面积核定办园规模,占地面积低于2700平方米的,按3个班(90人)的办学规模核算;占地面积于2700平方米至3780平方米间的按6个班(180人)的办学规模核算;占地面积于3780平方米至4680平方米的按9个班(270人)的办学规模核算;如实际在园学生数未达到办学规模的,按实际在园学生数核算。二是等级奖补,县一级幼儿园奖补10万元,县二级幼儿园奖补7万元,县三级幼儿园奖补5万元。
本次发放奖补资金共计621.76万元(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获奖补的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和奖补资金规定用途制定具体的使用方案,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实行园长负责制。获奖补的幼儿园必须切实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专门档案,将资金使用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建档备查。
(三)认真对待资金使用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手续,对使用过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违规部分资金,并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或办园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将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临高县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分配表
2.临高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支出计划表
临高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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