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政策解读》
一、背景说明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国债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的函》(琼自然资函〔2024〕677号)的工作要求,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项目设计建立16座基岩标和48处分层标等监测设施,进行重点地区地面沉降监测。建立水准监测网(水准点200个)、GNSS地表形变监测网(GNSS点128个),开展InSAR监测,形成优势互补的综合性地面沉降立体监测网,长期开展地表形变动态监测,研究地面沉降机理、立体监测网络的实践与探索,建立全省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建设地点:
海口市、儋州市、三亚市、三沙市、澄迈县、临高县、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等地。
2024年6月17日已招投标方式河北宝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4家单位以联合体取得本项目,现已进入施工阶段,现做好征地补偿、青苗赔偿等相关工作。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贸港土地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主要内容有:明确了项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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